用货币资金和实收资本填写资产负债表。如果损益表或损益表不包括零,则支出应为零。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已更改为季度报告,即10、11和12必须等到明年1月。可以在柜台填写8月和9月的先前纳税申报单,以填写纸质文件申报表。当然最好事先与管理员沟通。在开始营业之前,损益表可以声明为零,即无需填写并直接声明。
个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纳税年度计算的。纳税年度从公历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始经营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而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限少于十二个月的,应当将其视为营业年度。企业依法清算的,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缴纳。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收入是指企业全部资产或交易的可变现价值。价格减去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和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对于如何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的问题,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希望对您有用!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信息如下:
1.公司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
2.财务报表;
3.与记录有关的文件;
4.总部及其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分支机构的税收方式以及分支机构的预付税款;
5.如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纳税申报,则应签发双方签署的代理合同,并由中介机构签发报告,包括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附税项调整内容;
6.涉及关联方业务交易,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使用电子方式处理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保留相关材料或附上报纸质量的纳税申报材料。
8.对于执行跨地区业务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总部,应根据上述规定,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结算期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当结算。分行不得进行结汇,应向总行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和支出,然后再向总行汇报。总部应将分支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的营业收入和支出包括在总部的最终账目中,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9.对于已批准合并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其母公司(以下简称汇款企业)应提交汇款企业和纳税人的地方税务机关在结算期内各成员企业合并计算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信息,以及各成员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统一处理企业所得税汇款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结算清算。
年度报告的在线提交需要按以下顺序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提交->企业所得税的在线年度报告->相关公司交易报告的在线报告->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