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只要纳税即可。新老科目均不受影响,建议使用新标准。
如果您以前未产生过税但直接纳税,则输入如下: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
不过最终:
首先,先化妆
贷款:应交所得税
其次,付款
借款:应交税费收入所得税
是否上个月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如果是,由于本年度未调整,可以撤销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
如果既没有付款也没有应计费用,那么首先需要弥补,然后再付款。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