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提问时间:2020-05-0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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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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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 文件还有效吗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第512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规定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遵守新规定。

社会团体自产农作物出售需要交什么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营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规,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非企业单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3条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除外,应计入总应税收入公司所得税。计算如下:

总应税收入=总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收入项的数量

具体的免税项目可以通过“管理措施”进行查阅。

根据本“管理措施”的规定,社会团体只需要缴纳所得税,而没有其他税种。自产农作物不包括在减免范围内,应计入收入,应在扣除成本和其他必要项目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需要。

根据《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公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除外的企业除所得税项目外,应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收入金额

上式中的总收入包括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上式中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为:

(1)财政拨款;

(2)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建立和收取的政府资金,资金,额外收入等,并包括在财务预算管理或预算外资金的特别账户管理中;

(3)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不包括另行制定计划的城市)批准并纳入财务预算管理或预算外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的行政收费;

(4)未提交财政部批准的用于管理的特别财务帐户的预算外资金;

(5)公共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用于业务发展的特殊补贴收入;

(6)公共机构从其独立会计业务部门的税后利润中获得的收入;

(7)各级社会组织获得的政府补贴;

(8)社会组织依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9)各行各业的捐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