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加股本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6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方案政策将扩展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肥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以下统称为示范区)。
(1)示范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将其股本转让给具有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的个人股东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红利和红利”。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股东一次难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分期缴纳,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2)如果股东转让股权并获得现金收入,则应优先考虑现金收入支付未缴税款。
(3)股东在转让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如果股东未取得收益或者该收益在处置相关权益后少于初始投资额,则宣告破产。 ,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无法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追求。
(4)本通知所指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示范区的征税登记,并认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以及年销售额和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员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5)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列出的中小企业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中列出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将转让其股份资本给个人股东。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继续按照当期股息分红。政策执行方面,本通知中规定的分期付款税收政策不适用。
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
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对营业税征收的附加税:城市建设税(税率:7%,5%,1%)
根据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