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汇总纳税
发行时间:2007-11-09 16:37:11字体:[Big Middle Small]
(1)基本规定
以下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税收:
1.国务院确定的120个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国务院批准实施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公司和金融保险公司(包括非银行业务)证券等金融机构)
4.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5.在对纳税企业进行重组和改组后,以集团的形式概括尚存的企业。
6.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地点统一缴纳税款。会计所在地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总部都在一个省内,则省税务机关应指定纳税申报单的位置;
2.如果分支机构跨省市,国家税务总局应指定纳税申报单的位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统一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
(2)连锁经营总纳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跨省的国内连锁企业在省内设立的所有直营店将统一业务运作,与总部计算机联网,总部统一采购,分配,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没有准备银行结算账户,财务报表和账簿的,总部应当向当地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监督从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号
一般增值税税率为总销售额的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税率为征税率:企业为4%,工业为6%(现在统一征收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为不是17%或13%,但比该比率低得多,具体计算如下:
税收负担率=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前应交增值税=当前销项税-进项税的实际扣除额
实际扣减的进项税额=期初剩余的初始进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额-期末剩余的进项税额期
一般来说,各个行业的毛利率趋于同化,并保持在波动范围内,这也形成了行业增值税的平均税率。税务机关习惯于税负率作为评估企业经营是否异常的指标。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生产和流通或提供劳务时根据增值税征收的营业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分别为4%(商业)和6%(工业,维修和修理行业)
一般纳税人应缴的税费=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销售量*征收率
销项税是指纳税人根据销售和增值税税率,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用于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增值税。
进项税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所缴纳或承担的增值税。
所得税分为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种。
目前,企业所得税采用三种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000元(含30,000)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的企业10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十万元的企业,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开始,企业所得税将统一按25%的税率实施。通常,当地所得税每季度预缴一次,并按年度结算。
应税收入=可扣除的总收入
应付所得税=月(季度)应税收入*税率
应付年度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所得税属于所得税。这两种税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