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薪及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3.关于扣除员工福利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雇员福利费包括:
...
(2)为员工的医疗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因出差而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员工的医疗费用尚未实施医疗统筹的人1.医疗补助,取暖补助,防暑降温补助,职工艰苦补助,救助补助,职工食堂经费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
根据上述规定,您单位支付给员工的住房费用应包括在员工福利费用的计算中,并应按规定的标准扣除。
员工承担的住房费用不受个人所得税的豁免,因此,无论单位是有偿还是个人支付,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都应视为“工资和薪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