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筹划操作指南》
实用税收筹划
第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1.1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征
1.2税收筹划分类
1.3公司税收筹划的目标
1.4税收筹划原则
1.5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原因和实施条件
1.6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
1.7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
1.8在中国积极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第2章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2.1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2.2利用税收优惠
2.3将高税义务转换为低税义务
2.4递延税款
2.5税收负担转移
2.6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
2.7优化的投资结构组合
第3章为增值税制定税收计划
3.1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3.2以增值税为基础的税收筹划
3.3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3.4减免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3.5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
第4章消费税计划
4.1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4.2消费税计税计划
4.3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第5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5.1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5.2营业税范围的税收计划
5.3营业税计算的税务计划基础
5.4商业税率的税收筹划
5.5营业税税收优惠的规划
第6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6.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6.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6.3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6.4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筹划
6.5合并,部门和资产重组的税收筹划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7.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要求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7.3不同收入项目的税基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7.4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税收筹划
第8章关税和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8.1关税的税收筹划
8.2其他税收的税收筹划
第9章跨国税收筹划概述
9.1跨国税收筹划的概念
9.2跨国税收筹划产生的条件
9.3跨国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个参考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对于合并方来说,它主要是一种支付行为,因此它通常不涉及税收问题(非货币资产支付通常需要视为销售);对于合并方,在业务合并和取消之后,公司资产被合并和转让,公司股东获得收入。因此,合并后的企业参与资产转让的税收。财税〔2009〕59号第4条第4款规定,除符合适用于本通知规定的特殊税收待遇规定外,公司重组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税收处理:(1 )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确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税基。(2)合并企业及其股东均应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三)合并企业的损失不得在合并企业中结转和弥补。以上待遇为一般税收待遇。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企业B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并后,B企业股东获得新企业股权4000万元,其他非股权支付2000万元。本次合并中,企业甲以公允价值6000万元为基础,接受企业B的净资产作为计税基础。B企业的资产评估增加值100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清算。
财税[2009] 59号第5条规定,企业改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税收待遇规定:(1)具有合理的经营目的,不减少,免除或延迟缴税段落是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割部分的资产或权益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重组后的资产,其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在企业重组后的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得变更。(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在公司重组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始大股东,在重组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该文件还规定,对于符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合并时取得的股权支付款额不得少于总数的85%。交易付款,无需支付相同的控制费用。在企业合并中,您可以选择暂时不确认为交易中的权益支付而转让相关资产的收益或损失。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企业B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并后企业B股东获得公司股本5500万元,其他非股权支付500万元。股权支付占交易总支付的比例为92%(5500÷6000×100%),超过85%。双方都可以选择特别税收待遇的性质,即1000万元的增值税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甲,乙双方的股权置换不确认转让的收益或损失。
在特殊税收待遇中,非股权支付应纳税
在实践中,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现金并购,股权并购,债务并购以及综合债券并购。上述各种并购支付方式不同,相应的税收待遇也不同,这也为并购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如果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已付股权面值(或股权的账面价值)的20%,则必须根据以下条件确定接受被收购企业所有资产的税费:被收购企业的原始账面净值。如果非股权支付的金额高于实缴股本票面价值的20%,则并购企业接受并购企业的资产可以根据纳税计算过程中确认和评估的价值计算成本。 。两家公司对于被收购公司资产的价值(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具有不同的收入基础,这导致收购后公司的所得税负担不同。从折旧的角度来看,对于并购企业,如果并购企业采用股权并购的方式,则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的折旧基础为该资产的原始账面价值。如果并购企业采用债券或现金支付方式,则以并购所获得资产的折旧为基础这是付款价格。通常,支付价格高于原始资产的账面价值。随着并购公司总资产价值的增加,折旧也将增加,这将增加并购公司的折旧额并节省税收。
第三,税收筹划中的并购融资方式选择。从税收负担计划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的内部融资方式与资金的使用方和所有者相同,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资本成本。存在双重征税问题,税收负担更重。通过股权融资,公司仅向股东支付股息。收购方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大量现金流出,但会稀释股东的每股收益,甚至稀释大股东的控制权。税前不允许支付的股息。扣除会增加税收负担。除从银行等处收取少量手续费外,主要成本是借款利息。根据税法,一般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借款利息,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可以减少公司所得税,减轻公司税负。首先,发行债券的方法在时间和程序上比银行信贷灵活得多。其次,如果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且公司业绩良好,债券持有人愿意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减轻债券到期时的还款压力。最后,由于债券利息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发行债券融资的税收负担相对较小。
在公司并购中,税收筹划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现实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内部的税收筹划。竞争力。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它,并在将来发挥其合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