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下岗职工企业所得税优惠-使用税 土增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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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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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岗工人自办企业纳税的优惠政策?

你好。根据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渝地水发[ 2006年第100号文件:1.下岗失业个体经营者(建筑,娱乐和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每户每年减免税额8000元, 反过来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成立,则根据渝地水发〔2007〕230号文件的规定:吸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娱乐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业,房屋中介除外) ,典当,桑拿,按摩,在氧气吧外)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人数,给予每人每年4800元的固定免税额。免税令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如果符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可以将有关材料带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谢谢!

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减免税涉及八种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业税,农业税。专业税和教育附加费。

1.下岗工人(包括城市失业人员,下同)应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以及三年内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而获得的营业收入。附加费。

2.安置下岗工人占社区居民服务业营业收入中企业总数的60%以上,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之内年份。

3.组织下岗工人或下岗工人从事城市面貌和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活动,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季节性和突击性的劳务。 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个人所得税。

4.企业组织下岗工人或下岗工人来承包和出租荒山,荒地和荒滩,并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以获得收入。他们在三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专项税。

五,新成立企业中下岗职工超过60%的,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下岗职工不下岗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将会达到30%以上和60%以下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同年,对下岗职工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10%以上,不足30%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6.新成立的企业中下岗工人超过60%的企业,从开馆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下岗职工人数达到30%以上至60%以下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当年将下岗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至30%以下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新成立的为下岗工人提供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的独立会计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从事公用事业,商业,材料工业,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和卫生服务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可以减免1年所得税。

7.下岗工人包括:

(1)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

(2)国有控股企业的下岗工人。

(3)城市失业者。(指城市地区从就业转变为失业并在劳动部门登记失业的人)。

(4)经省政府同意,城市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是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由市,州政府确定。

此税收优惠政策将于2003年12月31日后自动废除。

摘录自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和吉林省劳动厅于1999年发布的关于切实执行国家和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

我省所有薪水收入,工资,个体工商经营收入,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以及残障人士,孤儿,长者和烈士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都是享受减少的个人所得税的照顾。减税率暂时确定为40%。

摘录自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地税字所字[2000] 171号,《关于降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于国有企业的雇员,由于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布破产的,因此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可免除来自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第1条的规定外,国有企业的职工和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免征3倍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上一年本地员工的平均年薪。具体的免税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城市的地方税务局规定。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本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 [1999]第178号)所得税。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 077号,《关于因劳动关系终止对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一次性补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合同”

摘录自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于2000年6月2日发布的吉地地方税务局[2000] 152号,并已就收到的个人的收缴和免税转交国家税务总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补偿收入所得税问题通知

土地持有税

以下土地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

1.租金调整改革前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土地。

2.员工免税单位家庭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用于安置残疾人的福利工厂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

4.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土地。

5.个人拥有的住宅和庭院土地。

摘录自吉林省税务局吉税地字〔1990〕418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出租的房屋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占用的土地将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以上规定将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摘录自吉林省地税局于1996年5月27日发布的吉地水第字[1996] 106号《关于地方税务问题的通知》。

占用地下土地,将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的使用既有地上部分又有地下部分,其地上部分的使用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砂石厂,炸药库的安全区和矿区的岩石运输路的采石场和倾倒场免征土地税;应按规定征税。

对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用产品的弹药工厂用地,应根据军品和民用产品的产值或营业收入的比例免征土地使用税。

摘录自吉林省税务局吉税地字〔1990〕418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军事工厂的房地产,军事产品的生产免税;民用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被征税;既生产军事产品又生产民用产品的,按照军事产品和民用产品的产值之比或营业收入分类。

军事和武装警察服务机构的财产仅供内部人员及其家人使用。它对外国企业免税和征税。

武装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的招待所专门为内部人员提供免税,为外部业务提供税收;两者均按免征营业税的比例免征财产税。

武装警察部队的工厂专门为武装警察部队生产武器,弹药和军事训练设备(称为人用装备,军械设备和马具),免征税收;其他产品的生产应课税。

少年拘留所的房地产免税;经过劳动改革的工厂,农场和监狱被用作房地产以用于教养或生活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地产被征税。

我省住房管理部门已对租用的住房恢复了住宅税。

雇员的国家机关,人民组织,军队和机构的房屋暂时免收财产税。

专门用于疗养院的自用房地产是免税的。

个人托儿所和幼儿园免税。

地下民防设施免税。对于

无墙的房屋,果窖和圆形粮仓是免税的。

是否对木制房屋和金属房屋征收税金,由城市,州和州的税务局决定。

摘录自吉林省税务局1988年2月3日发布的(88)吉水四字75号,《关于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

如果难以对以下物业征税,则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且在征得税务机关批准后,应酌情对减免税给予定期照顾。

1.亏损和低利润企业及其员工宿舍的房地产。

2.由于水,火灾和其他灾害,纳税人无法使用的房地产。

3.在房屋大修期间,该财产将被暂停半年以上。

4.集市中用于工商管理的房屋。

5.民政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企业,应设立一家将35%以上的残疾人生产的企业,以及用于以下目的的假肢工厂拥有的财产:生产残疾人用品。

6.适用于房屋管理部门租用的非商业用房(住宅除外)。

7.军事工业企业在搬迁期间使用自己的财产。

摘录自吉林省税务局1988年2月3日发布的(88)吉水四字75号,《关于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

车辆使用税

附在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上的拖车免税;专用于运输的税收;从事农业生产和同时从事运输业务的税收,由市,地,州三级税务局决定。

载重量小于1吨(包括1吨)的公园,水库,休闲区,休闲船和小型休闲车均获豁免。

农业税

不设下限的国有农场和机构,企业,团体,学校,部队和其他纳税单位。农作物受灾后,如果不能将实际产量转换为主粮,并且无法计算年产量,则收成欠佳水平下列规定减免农业税;

(1)损失不低于10%;

(2)对于未缴纳超过10%但低于20%的人,应税率将根据税率减少40%;

(3)如果失败率大于20%而小于30%,则应按税率将税额减少60%;

(4)如果失败率大于30%且小于40%,则税率将根据税率降低80%;

(5)超过40%的接受费是免费的。

地质矿产资源部门暂时从事地质勘探工作,一年内占用土地,不符合土地使用审批程序的,不预征耕地占用税。

水库移民,灾难受害者,难民建造住宅土地和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规定不包括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因此,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被洪水破坏,需要重建的,耕地占用应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