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的花卉苗木免征增值税,开具发票不予补贴。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花卉种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法定税率为25%减半,并满足12.5%的实际税率;
养鱼业是农产品的免税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的第一款: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1)自产农业农业生产者出售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于:(一)第1款(1)农业是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果树苗的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