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算和付款时,所得税被视为已反映在公司所得税中,增值税的销售未必会反映在公司所得税中。
公司对认定销售额的所得税处理涉及两个环节:一是所得税对认定销售收入与认定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的影响;另一个是广告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如果在会计过程中将
包括在“销售费用-广告费用”中,则仅对超过公司所得税扣除额的部分业务推广费进行征税和增加。当
被视为销售的影响并按项目输入应税收入时:被视为销售收入:附表3的第二行(对应于附表1)。
被视为销售成本:附表III(与附表II对应)的第21行。
广告费用调整:需要根据调整后的收入填写附表VIII的第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