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收入 企业所得税-受赠设备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提问时间:2020-05-07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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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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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接受捐赠后,又将受赠的货物销售,此时在计算所得税时收入如何确定,具体应该怎样计算?

例如:企业A接受企业B捐赠的一批商品(A和B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估计价值为人民币100万元,企业A获得企业B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万元。税由乙支付;之后,企业A出售了所有商品,获得了150万元的免税销售。基于此业务,计算企业A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缴的所得税A =(100 + 17)×25%+(150-100)×25%= 41.75(万元)

注意:(100 + 17)的理解可以与会计分录结合使用。为了使企业A接受捐赠,必须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条目为:

借:股票100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款:营业外收入117

根据正常销售可以理解为(150-100)。收入为150万元,成本为捐赠时的估计价值100万元,因此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100))。

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怎么核算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收益”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①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款:营业外收入捐赠收益

②接受非货币资金并以公允价值记录

借款:原材料/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款:营业外收入捐赠收益

扩展配置文件:

①企业转移固定资产时,首先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已借记的累计折旧额,从“固定资产清算”和“累计折旧”科目中扣除,并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收到双方的议定价格,从“银行存款”中扣除,并在“固定资产清算”帐户中入账;最后结转清算损益,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则借记“固定资产清算”帐户,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

②企业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等,从“银行存款”等账户中扣除,累计积累的摊销额,从“累计摊销”中扣除。应付款记入“应付税款”和“银行存款”之类的相关税款和其他费用,

根据其帐面余额,根据其信用差额记入“无形资产”帐户,并记入“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收入”。转移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