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D
[说明]根据“机构会计制度”,机构根据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应包括在“余额分配”科目中
1.确认营业应税收入和支出
(1)正确分类收入类别
机构收入是当年收到的各种类型的资金,无论是金融资金还是其他资本收入,都应计入当年单位的总收入,只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它属于国家投入的资金使用资金后本金的返还除外。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首先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类基金的性质进行分类,分为非应税所得和营业应税所得。
1.非应税收入
将税法的非应税收入与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预算管理中包含在业务单位会计中的财务补贴收入和上级补贴收入与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内容基本一致作为非应税收入,不能简单地确定公共机构的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应该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已将其纳入财务管理,以及税务机关或财务部门是否已指定特定目的。
2.经营应税收入
营业应税收入等于公共机构的总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意,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纳税人的公共机构可以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每个事业单位除了可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内容,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统一的减免税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2)确认营业应税支出
营业应税支出是指所有合理的支出以及该业务部门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支出。业务单位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业务支出的原则上是一致的,并且都强调营业支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和实际支出的合理性和匹配率。在会计中,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能直接识别的应该以合理的方式分配。这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而且是对金融资金的合规使用要求,非应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和所得资产的摊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第二,调整公共机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在正确划分了业务应税收入和支出之后,应调整税法与业务单位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在此,仅说明业务单位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1)调整收支确认原则的差异
机构会计通常采用收付实现系统;一些经济业务或事件采用应计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由此可见,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收支确认原则有所不同。如果业务单位在收支实现系统中确认了营业收入和支出,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税法的统一要求调整为权责发生制。这在许多业务部门中是不同的:首先,大多数业务部门的收入和支出都使用收入和支付系统来进行会计核算,还使用应计制来计算应计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支付系统;其次,由于合同管理不善,未根据合同完成进度及时确认营业收入及相应费用,因此,未完成合同管理制度的单位应特别注意这一调整。(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等会计调整
新的“公共机构会计系统”引入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两个主题,这是对原始系统的重大改进。财务处理方式是:购买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开户,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户;同时,根据实际支付金额,扣除“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请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帐户中扣除,并贷记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也与固定资产相似,因此不再列出更详细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看出,资产购买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费用有所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将相关支出账户完全纳入资产购买,然后根据折旧和摊销额扣除相关的资金账户,但根据税法规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不得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应根据折旧期计入费用,并按年摊销。因此,应根据税法将全部计入费用的购置成本转出。并将折旧和摊销额调整为可扣除费用总额。
3.确认应交所得税和要点
经过上述正确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收支和调整后,从扣除项目和上一年度未收回的亏损中减去营业应纳税所得额,以获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理论上是对“经营余额”帐户的余额和上年度未弥补损失的金额进行调整和调整。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情况是大多数业务单位所从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是由一组人和同一办公空间交叉经营,考虑到管理的成本效益,不符合理论核算要求,无法有效地区分与税收和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应的成本和支出无法准确扣除,并且会计科目“运营余额”中反映的金额不正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法律和法规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机构和社会组织应分别核算与获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应该分开计算,确实很难区分。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采用分摊方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发言人说:「在实践中,总开支不能有效地加以区分,当然,营运开支也不能与工资,招待费,广告费,雇员福利费等有效地区分开。费用,进而进行税收调整,通常的做法是先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调整单位的总成本,然后在将应税收入分配到总费用的比例后调整总成本获得应税收入的单位收入从项目金额中扣除成本,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总之,计算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全面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会计方法,公共机构增加了计算的难度和复杂性,但是只要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数据收集,正确划分非应纳税所得额和营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并根据业务单位会计制度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差额调整,可以转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简单易解决。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的示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应预先支付,并在年底结算。预付款有两种计算方法:
1.根据本年度一个月或四分之一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额计算并支付。
2.上一年的应税收入是按平均每月或每季度计算和支付的。
以下是第一个季度方法的示例:
7月至9月的应税收入为-8600元,因此请不要提前付款。
帐户将在年底的4个月内结清。
公司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应税收入而不是营业收入计算的,因此不计算年收入20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征收15%的税。
应税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允许的扣除额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x税率
向税务部门查询或自己检查信息。
公司所得税是指对获得应税所得额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内企业或组织的生产,经营的净收入,净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一个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并准备财务和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损益。
(2)公司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3)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础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年度可扣除的总项目
(4)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总收入。
(1)生产和营业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金收入;
(5)特许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收入,罚款收入,应付给债权人的应付款项,材料和现金的盈余收入,教育费用的额外偿还以及包装押金收入的逾期没收等收入。
2.总收入中还包括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收入减免税,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所得税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所有未得到税务机关批准的收入,将按照规定缴纳非技术收入。
(2)在建企业的试运营收入应通过将其计入总收入来征税,并且不能直接抵消在建项目的成本。
(3)来自从事证券交易的机构(企业和机构)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证券交易的收益隐藏在帐户之外并加以隐藏。
(4)外汇企业在实施新的外汇管理系统后,由于汇率合并和汇率变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在当期将其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直线法5年。
(5)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以及所获得的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非该国有其他指定用于特殊目的的文件,否则应将其纳入税收收入中。企业计算所得税的缴纳额。
(6)如果企业在基本建设,特殊项目和员工福利方面使用自己的商品或产品,应视为收入;企业在加工和组装来料中(例如根据合同)节省的材料被企业保留的收入也应视为收入。
(7)如果企业获得的收入是非货币资产或权益,则收入金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计。
(八)依法清算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所得,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允许扣除的项目。
(1)费用。
(2)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
(4)损失。
2。纳税期。每年计算,每月或每季预付。在一个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预付款,并在年末之后的4个月内进行结算和付款。
3。税收地点。纳税人根据独立核算的企业在当地纳税。
(VII)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需要关怀和鼓励的企业,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免税。
2。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3)以废水,废气,废渣和其他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免所得税。
(4)由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五)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所得税。
(6)如果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遇到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则可以减免1年所得税。
(7)如果新成立的劳工和就业服务企业在当年安置了一定数量的失业者,则可以在3年内免征所得税。
(8)高中和中小学可以减免工厂所得税。
(9)由民政部门经营的福利生产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以将应交税额减少10%,以补贴社会支出,而不再采用10%的税前提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