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的个人投资者所获得的利息收入的5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过去五年相关政策的延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铁路建设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2号)第一条,持有中国铁路建设企业2014年和2015年从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为企业所得税减半。(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体发行,发行的债券。
因此,企业获得了符合要求的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