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营业税金征收和管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
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缴纳增值税。公司所得税应提交总部总部税务局,以取得公司所得税摘要付款申请表。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后,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得申报企业所得税。
同一县的一般分支机构的税金只需由总部合并并支付。
有两个条件。首先,企业分支机构的财务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第二种是去税务部门填写一份简易税收申请审查表,然后去总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做一份简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