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年报-税务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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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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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年报

因为您是分支机构,所以总公司报告一个主表和11个附加表,而分支公司需要报告分配表和主表。

总分支机构如何报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第二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月或者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第63号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跨区域行动《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 《省际总部企业所得税分配管理和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渝[2008] 10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关于关于跨地区营业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

部:

税务部门。

同一市内总分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

充满分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跨区域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11纳税企业合并付款时,分支机构除了提交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仅列出某些项目)外,还应提交所得税分配表和主管税务部门接受的综合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总部所在地的机关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以及业务收入和支出)以及分行对参与企业的年度税收调整的说明。

有关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税收调整的解释,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出的项目,涉及总公司需要计算和调整的项目没有解释。

公司所得税摘要税收分配分支机构的分配表格和说明: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纳税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2014版)”的说明

1.适用范围和报告要求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建立无法人资格的商业机构,并实施“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摘要清算和财务调整。“完成居民企业的纳税方式以填写报告。

(2)报告要求在

月(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月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月(季度)自年终起十五日内,向纳税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加盖纳税总额的分支机构盖章。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税收征收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的特殊章节(副本)。

年末起五个月内,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从今年年底起五个在本月内,向总公司缴纳分公司的税款后,将在向总公司提交声明并在税单上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之后。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的专用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并纳税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