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注意:
《合同法》第224条在承租人的同意下,承租人可以将租赁项目转租给第三方。如果承租人转租,则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方对租赁财产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则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承租人转租了租赁项目,则应具有以下要求:
(1)原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是存在转租法律关系的前提; (2)承租人已与第三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租合同; (3)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已获得出租人的同意或出租人的余钱(4)转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的余额减去承租人的收入。
总结:您必须与房主,财产所有者见面,核实其产权证书和身份证以证明其真实身份。必须先获得房东的个人承诺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然后才能租用房屋。
此外,租户向您支付800元的押金是不合理的。如果他离开,那你就是愚蠢的。如果您必须付款,还应该将其交给房主(必须是收据)而不是他。
租赁的特点是:用他人的钱自己购买设备,用设备产生的收入支付租金,并在付款后支付设备费用。
租赁工厂的企业一般要缴纳以下税款:1.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 2.根据租金收入缴纳物业税的12%(如果税务部门已根据物业的剩余价值征收1.2%的物业税,则不再按物业税的12%缴纳物业税)租金收入); 3.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记录的租金支付印花税的千分之一; (四)出租房屋,减少租金收入,在费用,税项(上述几种税种)获利后,还应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房屋租赁不是主要业务,则扣除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利润计入其他业务利润。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缴纳(年利润不超过10万元的,按27%的税率缴纳)。五,签订租赁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可由承包人或承包人移交。什么是房屋租赁?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租金支付给出租人的行为。 2.租赁应遵循哪些原则?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补偿,诚实的原则,并依法纳税。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租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出租房屋公安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1)室内面积独立超过6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平方米。 2平方米,门窗牢固; (二)具有防盗,防火的条件; (3)电路和设备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法规,不允许在室内安装管道燃气设施。 4.哪些房屋不符合租赁条件?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五条,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所有权证; (2)共用房屋尚未被所有共有人书面和统一; (3)被认定为(4)属于违法建筑物;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承租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根据公安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决定》。 (一)没有合法有效证件,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有效合同,并与辖区派出所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法》。房客为临时居民的,应当带他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所登记手续,并申请《临时居住证》; (三)出租人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租赁; (四)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职业,主要经济来源和服务地点等基本情况应当向派出所登记备案; (五)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对出租房屋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住户居住安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当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6.房客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根据《出租房屋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一)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二)租房住房的暂住居民必须按照户籍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登记,申请暂住登记; (三)出租房屋出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