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第519号国务院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是指个人捐赠是指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社会灾难和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金额中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9500-3500)* 30%= 1800;
总应税收入:9500-3500-1800 = 4200.00;适用第二个税率10%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105,应纳税额计算:4200 * 10%-105 = 315元
------------------
当前制度“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27号) ,第4段: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自2014年8月3日起,单位和个体户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自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和他们的部门,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自2014年8月3日起,允许通过公益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当年的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3.对于财产所有人,直接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物品),向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书写的财产转让文件捐赠。印花税。
4.对于新购买的可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特种车辆,并可提供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或其人民政府颁发的抗震救灾证书授权单位,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殊车辆将被退还。
新购买的特种车辆是指从2014年8月3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的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这些车辆的所有者是受影响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看出,捐赠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然后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9500-3500-4000 = 2000,适用税率仍为10%,按2000 * 10%-105 = 95元计算。
我总结了有关排量低于1.6的汽车的优惠政策的问答:关于排量1.6升以下的乘用车减免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问答
1.对于排量为1.6升或以下的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可减少多少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通常以购车发票的价格为准(或应纳税的最低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汽车价格)扣除增值税作为计算基础后,购车税按10%的税率计算。如果购买排量为1.6升或以下的乘用车,购买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汽车的最低应税价格)为11.7万元,应税车辆购置税的可抵扣价值为100,000。元,原本需要缴纳10,000元(100,000元×10%)的购车税。降低5%的税率后,需要缴纳5,000元(100,000元x 5%)的购车税,即减半税。
2.排量1.6升及以下且享受减税政策的乘用车是否仅指国产车?
排量为1.6升或以下的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可以是国产车或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案:这一次享受减税政策的乘用车是指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设计和技术特征,包括驾驶员座椅在内的总数不得超过9座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案: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汽车,则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减税:
首先,家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出厂证明”中“车辆型号”的车辆型号代码(车辆型号的第一位,下同)。证书)项目“ 7”和“排量和功率(ml / kw)”中的排量不得超过1600ml,“额定乘员(人)”项不得超过9人。
第二,家用乘用车:证书中“车辆型号”项目的车辆类型代码为“ 5”,“排量和功率(ml / kw)”项目中的排量不超过1600ml, “已评分运载乘客(人)的项目不超过9人,并且“额定负载质量(kg)”小于额定乘客数与65千克乘积的乘积。
第三是其他家用乘用车:证书中“车型”项的车辆类型代码为“ 6”,“排量和功率(ml / kw)”项中的排量不超过1600ml,“已评级乘客人数(人)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的是进口车,则应参考类似家用车型的技术参数。
5.我什么时候可以买车享受减税政策?
答案: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于排量为1.6升或以下的乘用车,将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换句话说,购买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后且在减税范围内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
6.如何确定购车日期?
答案:乘用车的购买日期是根据有效证书的签发日期确定的,例如“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关税特别付款”。
7.如果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享受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案:如果您购买了符合减税法规的车辆,但由于各种原因却全额支付了10%的车辆购置税,则可以向车辆购置的税务部门申请退款缴纳附加税。
8.我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我还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案: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部和2014年第53号信息技术公告)新能源汽车享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应在何时接收,授予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并用于征税的应税车辆?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购车税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4号令):“纳税人为其购买应税车辆自用之日起自购买之日起60天内申报并纳税;自用进口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天内申报并缴纳;他人生产,捐赠,奖励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和使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并缴纳。购买税应一次性支付。 ”
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集中于税收类别,例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计划。另一种是专注于不同的商业活动方式,例如公司融资,证券投资和房地产信托计划等实际上,企业通常将两种计划方法结合在一起,针对不同的投资决策和不同的业务活动方法,针对相关税种,尤其是主要税种进行税收筹划,并选择最有利的业务活动方法来实现。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租赁,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将其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信贷业务,主要用于融资设备和其他不动产。租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经营租赁(也称为服务租赁),即传统设备租赁,租赁公司购买设备和工具供用户选择,而租赁公司通常收取更高的租金。2.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是现代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的使用,是一种将融资资金和融资材料相结合的特殊融资方式。租赁企业为租赁企业提供类似的信贷资金,并根据租赁企业的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提供设备,以提高租赁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财务状况。金融租赁具有以下特点:①租赁期满,出租人将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权起飞; ③租赁期不少于租赁资产有效经济寿命的75%; ④最低租金补偿付款现值不少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
租赁可以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带来利益。对于承租人,首先是承租人仅需按时支付租金来获得使用设备的权利,而不必为长期购买机械和设备预付资金,从而避免了对承租人的影响。短期资本集中支付给企业,资金周转顺畅。被占领或承担不当的风险;
其次,可以从成本中扣除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这具有可抵税的作用。对于出租人来说,因为它有更多的资金,所以可以通过从事租赁业务获得租金收入并实现资本增值。另外,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情况下,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租赁从一个企业直接公开租赁给另一企业,以实现转移。利润和支出。以达到减轻整个集团税收负担的目的。
因此,租赁的税收筹划不仅要供租赁企业考虑,而且由于不同的租赁方法,税负差异的比较和选择,还需要出租人考虑,并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节税。以下是对租户和出租人的分析。
1.租赁企业的税收筹划
1.在融资租赁和贷款购买之间选择
例如,一家企业因生产需要而增加了一条装配线,价值200万元,每年可增加利润80万元,增加残值10万元。公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固定资产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年租金为40万元,租赁期为6年。另一种是从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为6年,年利率为10%。这个。设备折旧情况相同,因此此处不予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是PVIF 10%.6 = 0.565:PVIFA 10%.5 = 3.791:PVIF Al 0%.6 = 4.355)。
租赁银行贷款
1-6年级1-5年级6年级
息税前利润80 80 90
租金/利息40 20 20
税前利润40 60 70
所得税(33%)13.2 19.8 23.1
税后利润26.8 40.2 46.9
如上表所示,通过融资租赁,税后利润的现值为26.8×4.355 = 116.71百万元;从银行贷款中获得的税后利润的现值为40.2×3.791×46.9×0.565= 178.9万元。从表面上看,后者的现值要大于前者,但实际上,后者必须在第六年偿还200万元的贷款,因此银行贷款的现值应为65.9万元(178.9- 200×0.565)。相比之下,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更具成本效益。
2.通过集团内部的租赁进行税收筹划
例如,企业A(出租人)和企业B(承租人)属于同一利润组,企业B处于优惠税区(期间),所得税率为15%,所得税率企业A的比例为33%。企业A以租赁的形式将年利润100万元(价值300万元)的生产设备转让给企业B,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足够低的租金(如40万元)(租金水平符合公开市场原则)。这样,甲公司将利润60万元转给了乙公司,享受了15%的所得税优惠,减轻了集团的税负60×(33%-15%)= 108,000元,从而增加了利润。组的保证金。如果适用于公司A和公司B的税率差异越大,则租金越低,则从公司A转移到公司B的利润就越大,税负的减少越大,利润率的增加就越大在整个小组中。效果越好。
此外,在集团内子公司之间采用相同税率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也可以通过租赁来实现。如果一个组具有公司A和B,并且公司A具有公司B所需的生产设备,则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设备以销售形式转售给B公司,另一种是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设备以租金的形式出租给B公司。两家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通过采用租赁方式,甲公司当年设备销售实现的利润可以通过租金分配到多个纳税年度,从而减轻了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获得了递延所得税的收益。
2.租赁企业的税收筹划
当前的税法规定,对于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金融租赁业务部门(通常指金融保险业)的金融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财产是否转移至承租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将租赁商品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如果租赁的货物和所有权没有转让给秘书,则将征收营业税,也不会征收增值税。这样,存在不同类型的租赁企业和不同的租赁方式之间税收负担比较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号。 045):纳税人经营金融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包括残值)的余额减去出租人承担的租赁商品的实际成本,即营业额。因此,也要缴纳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的税基为收入额,其他租赁业的税基为营业额。尽管金融保险业的税率(2002年为6%,2003年及以后为5%)高于服务业的税率(5%),但由于征税基础的不同,租赁业务是否属于金融保险营业税或可归因于服务业的税,将导致税负的巨大差异。因此,企业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和计划租赁业务。
例如,某金融服务公司与某化工公司签订了租赁业务合同,该金融公司投资200万元购买了该化工公司急需的管道。化工公司应向金融服务公司支付租金220万元。,残值10万元。金融服务公司缴纳营业税时,按照金融保险业30万元的收入,按6%的税率缴纳营业税1.8万元。但是,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金融服务企业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实体。按服务业租赁税计征营业税220万元,按15%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