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个问题:关于捐款的扣除。
产品捐赠应按照关于增值税的暂行规定视为销售。会计分录的编制如下:
借款:营业外支出61.90
贷款:成品50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11.90(70 * .17%)
因此,根据现行税法和会计制度,贵公司应捐款人民币619,900元。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允许扣除企业公益金在年度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2%的部分在计算应税收入时。
因此,慈善捐款的扣除标准= 1000 * 12%= 120万元,您公司的捐款金额为61.19万元,并且可以全额扣除。
如果是非公益捐赠,则税项调整为人民币619,900元(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股权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本投资收入,如股息和红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第(4)款,第6条第(4)款是指股权投资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是指企业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收益,包括:股权投资。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日期确认收益的实现。
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对其他居民的直接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从被投资方获得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50万作为免税收入,则免征企业所得税;
购买30万元股票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必要根据下列情况确定免税额:
1.如果属于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的持续持有,则在不到12个月的时间内获得投资收益。应将其纳入当年应税收入并收取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