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直接免征的增值税不需要作为收入的所得税。增值税是与收入无关的额外价格税。
每月应税销售额低于30,000元(每季度低于90,000元)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但不一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获利企业。 )及其实施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所提及的小型和盈利性企业,是指非限制性和非限制性的禁止产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1.有两种直接缓解的治疗方法
方法一:
①,在销售免税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②。将进项税额划分为免税销售额和应税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免税额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减免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到今年年底,
补贴收入将纳入企业的应税收入,以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法二:
对于那些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商品,无需计提销售免税商品,并且为生产免税商品而购买的原材料进项税应转出并计入成本。
②。按规定计算进项税和进项税时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应分担的进项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过这种处理后,免税商品的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即为免税商品销售的毛利润,自然而然地将其纳入企业的总利润中。
2.某些产品仅减少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①,在销售减税产品时
②,在结转本月结转的增值税(减少后的税额)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款:应交税款-未付增值税
③,结转降低的增值税时
贷款:营业外收入
年末合并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来缴纳公司所得税的。
④,在声明并支付应付增值税时
借款:应交税款-未缴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3.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免征增值税的企业也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计缴,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月销售额在十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应税所得额减少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50%,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雇员人数不超过300个和三个条件的条件。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商业。
员工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数和企业派遣的员工数。所谓职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节的初始值+季节的最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6条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第7条
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第八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第9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产生的慈善捐赠费用;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三年内计算缴纳税款时扣除。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