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慈善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根据规定按比例在税前扣除。根据新的所得税法,可以扣除研发费用。
根据规定,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支付。
支付的诉讼费不影响应税收入
支付的行政罚款可以停业,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如果遵循正常的声明,则可以进行公益捐赠=(100 + 35-20 * 1.5 + 0.8)* 12%
=(135-30 + 0.8)* 12%
= 105.8 * 0.12 = 12.696(万元)
应税收入= 105.8 +(18-12.696)= 111.10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111.104 * 25%= 27.776(万元)
应付所得税= 27.776-25 = 2.7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