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的帐户处理和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用减去增值税金额。
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如果允许企业从增值税购置税管理系统中购买的专用设备和所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全部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扣除,价值将按规定扣除。应付税款,借记帐户“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减免税)”(小额纳税人应借记帐户“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贷方“行政费用”等科目。
如果您的公司在当期获得的机票需要扣除,则可以完全扣除税务控制面板的购买金额,因此您可以直接执行以下操作: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购买金额,因为应付增值税的金额与对帐单一致)
贷款:现金或银行
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业务,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需要扣税,则可以输入以下内容:
借款:行政费用
在您需要扣除时等待输入:
借款:行政费用(负数)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款(负数)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修费用扣除增值税额的通知》(财税[2012] 15号),从2011年12月1日起生效纳税人支付购买增值税专用设备的税控系统和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两项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从应交增值税中全额抵扣。帐户处理如下:
1.购买:
借款:固定资产或管理费
贷款:银行存款
2.扣除所有购置税控制系统和服务费: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减免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