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海外收取的股息可以从实际在国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中国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的海外所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股票期权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 35号),
外国个人股权交易已经在股权所在地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