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免费捐赠公司固定资产。对于企业来说,他们获得捐赠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中的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12条《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所述的企业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不准备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债券投资而准备的保持成熟劳务及相关权益。
第2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8款是指接受捐赠的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免费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并根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应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只有两个: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税法第9条提及各种个人收入的范围,第9段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可见不包括此问题中描述的免费捐赠的情况。
并且关于其他收入的相关规定没有提及接受捐赠者的资产作为税收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捐赠资产无需在收款方意识到之前就征税,但在实际变现时不能从原始账面价值中扣除。
2.《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计算了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财产转让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