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当向营利部分支付,非营利性部分不应支付。上级分配的资金是财政拨款,无需支付。有很多细节,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法。
如果支出用于部门工作,并且发票内容符合公司财务报销的范围或标准,则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需要将其报销。部门负责人经集体研究确定后,仍可报销组建费用。
财税[2009] 122号文第1条:下列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如果您是非营利组织,则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的会费免征公司所得税;财税[1997] 63号,第二条:社会团体会费,是指国家的社会团体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数量。社会组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非营利性协会,社团,联合会,研究协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国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