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不是说仅在一月份发放。
1996年,《税法》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全年一次性红利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年度一次性红利包括年末加薪,绩效基薪和
个人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技术
工资薪金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个人因就业而获得的任命或就业或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它按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薪水越高,它必须支付的税额就越多。工资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如何有效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自然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有许多特定技能。在这里,我将向您介绍一些常见的技巧:首先,增加公共福利支出,并间接增加员工收入,您可以使用非货币支付方式来改善员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员工(公寓)提供宿舍。免费运输;员工免费用餐;和更多。企业为个人雇员支付这些费用。企业可以将这些支出作为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支出。如果实际工资水平没有降低,个人将减少应由个人承担的税款。二,工资分配方法特定行业(指采矿业,远洋运输业,近海捕捞业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产业),应纳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按年计算。根据,每月预付款计算。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此政策合理化其税收负担。当其他行业的纳税人每月工资变动较大时,他们可以从该政策中学习。 (三)个人实行双重支付制度的“双重支付”,按照国税函〔2002〕629号的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正在实行“双重支付”。 (参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从业人员)。增加一个月的工资后,应将个人的“双倍工资”计算为一个月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双倍工资”收入不会从必要的支出中扣除。应税收入是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的。但是,如果纳税人的“双倍工资”月薪低于800元,则应从“双倍工资”收入中扣除800元后的余额以及月薪和工资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金额,计算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例如,广东新大利公司的税务总监于2003年12月获得薪金5,000元。由于当年税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公司计划向他颁发年终奖25,000元。 。为了节省合法的税收,该公司在年终奖中拿出了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的2万元作为奖金。 (1)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应按1工资的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元); 2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5000×25%-1375 = 4875(元);个人所得税= 505 + 4875 = 5380(元)。 (2)税收筹划后,应按1个人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 = 505(元); 2.“双倍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15%-125 = 625(元);第三年的奖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0×20%-375 = 3625(元);个人所得税总额= 505 + 625 + 3625 = 4755(元)。与上述两种方案相比,后者的个人所得税为625元(5380-4755)。 IV。奖金的均衡分配方法奖金属于工资类别,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适用于工资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按月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每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所不同。根据国税发[1996] 206号文,如果按月发放奖金,则应将奖金与当月薪金结合起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奖金是在几个月内分配的,则不能将其平均化为根据税法规定的月薪。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应单独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他们每月领取的奖金也按适用的税率计算,而不是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也不按居住天数计算;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某海外企业中担任职务,则该外国企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