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土地增值税,但是计算土地税时不能扣除公司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行政性收费的政府资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
“ 1.财政资金(1)企业获得的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应包括在该企业当年的总收入中,但国家要求本国将其归还本金并归还本金的除外。资金的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当年收到的土地增值税退还应计入当年总收入,并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企业的正常营业年度“在上一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并且在本年度结算时已缴纳土地增值税”不足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补充付款,应视为企业亏损,不得追溯调整。年度应税收入。
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结算产生亏损,取消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9号)计算了项目开发前每年在注销前超额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申请抵扣退税款在它所属的年份。
《税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发现税款后,应立即缴纳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找到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此外,还会添加银行同期的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对后立即归还。从库房退还的库房,应按照有关库房管理规定归还。退税的具体程序为:(一)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一式三份领取《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将《退税申请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3)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四)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企业; (5)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申请表”之后,到库房进行审查并退回。企业应注意所得税的退还:(1)退还预缴所得税不增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当企业既有退税款又有欠税款时,税务机关一般会从该企业扣除退税款余额将在未付税款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