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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记者陶涛在10月27日上午的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司长介绍了最新的“走向全球”发布以帮助企业避免对海外投资征税的风险。税收准则。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司长廖体中介绍说,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的对外开放战略,为中国的“走出去”提供税收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规避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可能涉及“走出去”的公司的47项税收体系文件和105项税收条约已经过整合和分类,形成了涵盖“ 83个具体问题”的“走出去”税收准则。
指南包括四个方面:税收政策,税收条约,管理法规和服务计划。在税收政策方面,我们总结了29项商品出口(出口),跨境服务以及海外服务收益(例如退税(零免税),零税率,税收抵免和抵扣)的优惠政策。使企业更易于检查和使用。“政策包”。在税收协定方面,从国外获得的四种收入被细分为19个项目,这有助于“走出去”的企业充分利用税收协定,享受税收协定并保护其权益。在管理规则方面,我们整理了21项管理规则和程序,涵盖了税务登记,身份识别,纳税申报以及特殊税收调查的调整,以帮助“走出去”的公司有效地预防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在服务措施上,组织了14项措施,包括无纸化申报出口退税(免税),签发“中国居民身份证明书”,提前定价安排以及有关税收争议的双边谈判,以帮助企业充分了解“走向全球”相关税收服务措施。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在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跨境税收服务方面的合作。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峰会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截至目前,中国税务机关已发布了84份《国家税收投资指南》(以下简称“作为“指南”),覆盖“一带一路”沿线67个国家/地区,促进了跨境投资。
记者了解到,除《指南》外,税务机关还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21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
4月26日,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委员关志平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税收投资指南通常包括海外投资目的地的商业环境,当前的税收制度和双边税收协定,通过了解这些细节,将有助于企业预防和控制税收风险。
减少与税收相关的风险
“未来两年,中国税务机关将更新并发布100份国家税收投资指南,并为出国和引进企业做好跨境税收服务。”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致信如上所述。
自201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发布了39份《指南》,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税收合作进程逐步加速。
《指南》主要详细介绍了海外投资目的地的主要税种,征收和管理系统,双边税收协定等。
在这39份指南中,有16份是国税信息研究的最新成果,涉及老挝,白俄罗斯,马来西亚和其他“一带一路”参与国和地区; 23是基于已发布的版本。更新和改进,涉及埃塞俄比亚,越南,巴基斯坦和其他国家。通过更新税收信息,公司可以帮助公司掌握投资目的地税收政策的变化。
以前,根据外交部在非洲国家组织的一项调查,出国企业面临的问题中有60%是税收问题,而处于困境中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
在这方面,北京致方圆税务所合伙人王东升告诉记者,从中国公司出国案例来看,大多数公司都涉及税收问题。此外,“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有些不完整,容易产生争议。“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他们在走出去之前能了解当地的法律和税收制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
为了解决跨境税收争端,自2017年以来,中国已与14个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进行了248次(次)案件的相互协商,共计避免了或避免了对跨境国际双重征税的50.5亿美元。边境纳税人。元。
关志平说,通过《指南》,企业在“走出去”时可以迅速熟悉海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而且可以帮助企业预防和控制税收风险。
截至目前,中国税务机关已与11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居世界第一。
支持跨境投资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机制,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税收合作越来越频繁。
在政策层面,中国发布了税收政策,以支持企业“走向全球”和“引进”。例如,外国投资者在利润分配中直接投资时无需征收预提所得税。金额超过47亿元。
同时,公司还对企业境外投资收入实行了综合授信方式,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将委托的海外研发费用计入抵扣范围,以支持国内外企业的创新发展。
王东升说,在税收协定的背景下,中国的“走出去”企业在利息,红利和特许权使用费方面也享有优惠的税率待遇,这已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保证。 。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一些出国的公司普遍面临税收歧视的风险。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他们不仅需要关注东道国的税收类型,税率和税收优惠,还应关注税收风险。
王军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税收合作和建立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将在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贸易流。影响。
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下,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在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工作组负责人肖伟明介绍说,和道路”在2013年共同建设,一年多来,我们在沿线国家的投资已超过900亿美元。
在融资方面,中国和27个国家/地区批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南。中国人民银行与多边发展机构的联合融资已投资了100多个项目,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除税收优惠政策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发布了“一带一路”外汇管理政策。
自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编制并整理了“一带一路”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这次更新了68个国家的原始外汇管理政策,范围扩大到了与中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文件的123个国家。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兼总务司司长孙天奇透露,2017年,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对“一带一路”的外汇管制进行了专项调查。道”倡议针对100家公司。在此基础上,2018年将进一步完善调查问卷,扩大调查范围,增加研究主题,以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汇管制条件,实际经营状况和境外风险情况。 。
调查结果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8年的外汇管制情况与2017年基本相同,部分国家有所改善。例如,埃及自2017年5月以来增加了外汇配额,并于2018年放宽了美元支付限额;马来西亚于2018年8月宣布将放宽强制性外汇结算要求。但是,大多数国家/地区仍然存在外汇管制,包括直接管制,间接管制和其他隐藏管制。
(编辑:孟庆伟,审校:严景宁)
[走出税收]投资新加坡:着眼于两个环节的税收风险({}}中国税务新闻网,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鞠梦媛,刘建波,贾家杰
作为仅次于纽约,伦敦和香港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吸引了许多中国企业进行投资和运营。了解投资项目不同阶段的税收风险是中国“走出去”企业总体税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久前,因“特殊黄金俱乐部”而备受关注的新加坡已成为许多中国品牌在海外设立办事处的第一站。华为Mate 10 Pro在世界各地的新加坡首次亮相,摩拜(Mobike)冲出国门来到新加坡。日前,云南白药益生菌儿童牙膏也将在新加坡发布。中国企业在关注良好的市场环境的同时,还应注意投资,融资和运营中的各种税收风险。
投资税风险
投资环节中最突出的税收问题是缺乏多维税收成本和风险评估,这些税收和风险评估通常侧重于最佳业务安排而忽略其税收成本,并且通常考虑税收优化优化而忽略潜在税收风险。
首先,居民企业确定风险。一般而言,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果根据某国的税法将某企业确定为居民企业,则将需要向该国支付其全球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将其识别为非居民企业,则仅具有有限的纳税义务。
那么,在新加坡投资设立企业被视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还是新加坡的居民企业?不同的居民企业因身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纳税义务。由于中国和新加坡居民企业在识别标准上的差异,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面临更大的税收风险。如果企业未能从整体利益出发识别居民企业,则当其具有双重居民身份时,可能会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
其次,没有商业风险。为了促进业务运作和减轻税收负担,企业通常根据行业特点,投资对象国家的税收制度及其税收协定网络,建立多层国际控股公司进行外资。控股公司的这种安排在进入东道国进行投资,提供融资渠道,开展业务活动,减轻有效税收负担以及将来退出投资方面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为了保护投资国的税收利益,投资国税务机关将检查在各级设立的控股公司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如果这样的安排被认为没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则企业可能面临额外的税收成本(例如确定所得税义务,确认收入性质以及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等)。
第三,利润将无法分配的风险。新加坡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可享受各种减免。股息或资本利得不征税。在新加坡投资时,除了考虑投资和融资平台外,通常还考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名义持有的股份,基金和无形资产来获得负收益,例如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少交税甚至不交交税。获得的利润将长期保存在公司的账簿中,并且不会汇回中国或用于获利,从而延迟了税收。
但是,从税收风险的角度来看,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合理的经营需求,但出于避税的考虑,外国企业的利润未按应有的分配,则该利润应受地方税收。主管部门认为应对此进行分配并征税。因此,在设计投资结构时,该公司在成立这样的资产管理公司时,会考虑安排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并认真考虑非分配目的的保留利润,从而降低了税收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在投资阶段,可能还会出现融资问题。跨国公司向海外子公司注资时,往往会利用薄弱的资本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减轻其全球税收负担,并最大程度地提高集团利润。从税收风险的角度来看,如果债务权益比率或支付的利息超过一定规模,则可能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费用,从而增加了总体税收负担。因此,跨国公司在调整资本结构时,应根据商业安排,解决关联公司之间股权投资和债务投资的分配问题,以满足资本运营的需要,并控制可能的资本弱化风险。新加坡。
运营中的税收风险
在运营阶段,最突出的税收问题是企业不了解投资国和母国的税法,并且信息收集不对称,从而导致企业对税收安排的风险评估不足。
首先,技术无形资产获利的税收风险。研发中最突出的税收问题是开发的技术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跨国公司通常将集团无形资产或相关权转让给没有商业实质,低税区或非税区的公司,以及旨在通过合同转让和功能剥离形式获得特殊税收优惠的主要运营公司。从税收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当前大多数国家倾向于从全球价值链分析和价值贡献的角度(而不是合法所有者的角度)以及上述潜在的税收风险来确定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利润的归属。企业的经营模式是巨大的。
其次,生产活动与税收权利不匹配的税收风险。根据两国税收制度的差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与低税率的企业(例如新加坡)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并使用转让定价来转移利润,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利润。从生产过程到原材料的供销。税收负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承担生产职能的公司承担由集体决策或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不能反映合理的利润回报,并且损害承担生产职能的公司所在国的税收利益。位于。鉴于当前生产功能集中在大力打击生产活动和税收权益不匹配的国家,企业应在关联方交易中反映合理的利润回报,以减少生产活动不匹配的税收风险和税收权益。
第三,营销活动与税收权利不匹配的税收风险。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现代营销活动已不再局限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交易场所,而是遍布世界各地。科技的发展和品牌效应的积累,使营销活动深入人心,成为现代企业必不可少的高附加值经营环节。这使得以传统方式分配营销利润的跨国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转让定价风险。因此,从税收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企业需要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为从事营销活动的公司取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利润回报应与公司销售费用与集团销售费用的比例相匹配。
[走出税收]在五个中亚国家投资:做好家庭作业以税收和预防税收风险({}}中国税务新闻网2018年6月8日
作者:郝浩培李振宇作者:新疆国税局
编辑笔记6月6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赖安·贝科夫(Ryan Bekov)的见证下,中吉两国签署了关于建立经贸合作区的备忘录。可以预见,将来,中国公司将在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进行越来越多的投资。本文着眼于“走出去”的公司如何防止在中亚五个国家投资的税收风险,提出了相关建议,供读者参考。
中亚五个国家通常指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出国在中亚五个国家投资和经营。由于对国外税法和税收协定了解不足,或在主要交易中对税收因素的关注不足,“走出去”的公司将面临税收风险。从作者的研究情况来看,如果中国公司在五个中亚国家进行投资,它们必须专注于税收“作业”的四个领域。
着重学习税收法规
重视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是所有企业向海外投资的必修课。在五个中亚国家的投资也不例外。
目前,中亚五个国家的“走出去”公司普遍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包括:在投资结构安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投资目的国和税收管辖区的相关税收规定存在差异,母国,由此产生的收入双重征税风险;由于投资目的地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而导致的税收成本的不确定性;投资目的地国和母国进行的税务检查或调整的风险,对企业的经营和声誉产生影响;适用于企业运营的税法不正确有了足够的优惠政策,税收将被多付或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的风险。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税收风险,首要的是要彻底研究用于投资目的的国家税收制度。企业应根据拟从事的业务和行业类型,系统地研究投资目的国的税法,以准确判断其交易和事项是否应税,准确计算应缴纳的税款。支付,并能够处理税务程序和程序。熟悉自己的情况,并能够预先计划自己的交易活动,以减轻税收负担。在这方面,建议企业建立一种机制,定期,连续地收集目的地国的境外投资税收法规,确保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法规,跟踪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生产经营,并制定对策。
“走出去”企业不仅必须注意外国税法的规定,还必须注意中国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要求,加强研究,确保遵守税务相关事宜。同时,企业应高度重视学习,理解和掌握税收协定,从条约的角度有意识地分析公司交易,确保充分享受条约规定的优惠;学会使用协议的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海外不合理的税收待遇和与税收有关的纠纷。
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对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为例。在“没有国家/地区没有项目”之间选择;使用纳税凭证拆分表解决了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财团过去对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问题。因此,企业应密切关注和研究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并注意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以便从整体上进行税收安排,最大程度地减轻税收负担。
完善企业内部机制
预防税收风险胜于应对税收风险。
“走向全球”企业必须不断完善其内部机制,使税收风险管理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制定税收策略,并在特定的管理系统中实施这些策略,以便在预防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最大收益。进去。
从投资初期的可行性分析和具体谈判开始,“走出去”的企业应将税收风险纳入整个公司控制体系中:首先,他们必须“内部”和“外部”理解并使用合理的所得税抵免。免税制度,避免双重征税;二是通过从“上”到“下”的投资结构和交易安排,减轻企业的总体税负;第三是通过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来组织和控制税收风险。
同时,企业应改善税收问题的信息交流机制,主要包括:公司对海外投资目的地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协定的了解,并通过某些渠道让责任人对参与决策和税收管理的企业了解;定期举办税收知识和税收风险预防培训,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应充分研究和讨论与公司交易有关的重大税收问题,充分考虑税收因素,预先防范税收风险,并在企业内部形成预防税收风险方面的协同作用。
利用外力解决风险
“走向全球”企业必须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反映其要求,并努力建立一个良好的确定性外部税收环境。
一方面,公司必须与中国税务机关和专业税务服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利用外部头脑解决不清楚的税务事宜,并寻求帮助将其“财务技能”带给外部顾问“大量的知识和知识”的结合可以以相对较小的成本获得相对较大的投资收益。例如,当发生重大交易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律师来了解投资国的税收惯例,找到确保税收合规并有效管理税收风险的有效方法。
另一方面,企业应与海外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以提高税收的确定性。例如,投资的目的国对某些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必要时,中国企业需要与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或谈判,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再例如,有关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与税务机关就特定税务事项达成协议,或向税务机关取得针对特定税务事项的先决规则,确定某些税务事项的确定性或可预测性,并有效减少税收政策。变更的风险。
例如,哈萨克斯坦税法将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每种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计比率在10%到40%之间。A公司是中国一家钻井公司的外国子公司,将钻机的主要设备划分为“不包括在其他类别中的固定资产,包括油井,天然气井,传输设备以及油气提取设备”。它的年增长率为15%。折旧。哈萨克斯坦税务部门对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钻机的主要设备应分为“房地产建筑物”,并按10%的折旧率计提折旧。甲公司的折旧费用较高,而企业所得税较少,而““房地产建筑物”需缴纳财产税,因此甲公司需缴纳3.4亿坚戈的税收,折合658万元人民币,并缴纳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如果公司能够及时与哈萨克斯坦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则可以避免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正确解决税务争议
在五个中亚国家进行投资,税收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发生税收纠纷后,“走出去”的公司通常通过三种渠道解决问题:首先,他们必须就相关交易事实和适用的税收政策与海外税务部门充分沟通,以创造一个解决税收纠纷的有利环境。 ;它基于当地文化和法律制度,通过税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积极稳定地寻求解决税收纠纷;第三,在满足某些条件时,可以通过双边谈判程序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解决与税收有关的问题的申请。争端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鉴于跨境税收问题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高风险,提醒中国的“走出去”的公司在申请启动税收抵免之前应了解并正确应用另一方的国内税收争端解决程序。相互协商的过程。寻求解决不成功的方法时,请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开始相互协商程序。同时,公司应对相关的税收纠纷进行详细分析,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意见。
就子指数值而言,中国养老金的充足性,可持续性和完整性分别为60.5、36.7和46.5,低于37个国家(或地区)的60.6、50.4和69.7。其中,可持续性和完整性受到的制约尤为明显,这主要是由于偿还第一支柱的压力很大,而缺乏第三支柱。
此前,从2018年5月1日开始,上海,福建省(包括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众实施了为期一年的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飞行员。公众缴纳的保险费可以在税前缴纳,养老金可以免税。在领取养恤金之前,将不支付税款。包括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平安年金在内的23家保险公司已进入个人所得税递延退休金保险业务清单。
但是,在过去两年的延税养老金试点中,由于对延税试点采用了EET优惠税率模型,由于间接税制和会计准则的缺陷,结果并不明显。飞行员本身。具体而言,支付链接基于一定的税前溢价标准,投资链接免征个人税,收款链接按实际税率7.5%征收。
在中国实施产品体系时,个人购买了第三支柱合格的金融产品作为参与的载体,税收优惠仅在产品级别给予。根据收入的累积期限类型,分为三类:固定收入类型A,保证收入类型B,浮动类型C。其中,B类产品按收货方式分为月度结算收入(B1)和季度结算收入(B2)。
Xingye Securities的分析师Zhang Yidong表示,中国的税收环境不足和延期缴税的养老金试点是导致试点结果低于市场预期的主要原因。具体而言,中国是典型的间接税收主导国家。 2018年,国内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额占56.9%;企业所得税占22.6%;个人所得税仅占8.9%,远低于同期的美国联邦税50.6%。
此外,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税收征管点从3500元/月增加到5,000元/月,使纳税人数量减少到约6400万人,仅占总数的4.6%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口覆盖面进一步缩小。税收延期收益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偏差以及复杂的操作程序是实验失败的内在原因。
会计模式的突破
新经济在线报道指出,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可能在于第三支柱模型从产品体系到会计体系的突破。个人账户系统模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统一,公开,安全,便捷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其他相关平台互动。
在帐户系统下,开设了一个特殊的个人商业养老基金帐户,作为个人参与载体。通过该帐户,可以支付费用,购买第三支柱合格的金融产品,领取养老金,查询应享权利等,并享受税收优惠。到帐户级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公开表示,就系统设计而言,建立统一的帐户系统是关键环节。统一的帐户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行业划分,管理划分和细分,有利于扩大覆盖范围,将财税政策联系起来,并做好纳税计算,投资和提款工作。因此,确保账户体系的统一性是确保第三支柱养老金政策和延税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据悉,在中国证监会的前期工作中,一项是制定税收延期养老金账户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规则,并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第二是加强产品储备,并针对养老金和一些具有长期经营标准和明确的投资方式的公共资金也包括在投资范围内。
张义东认为,帐户系统的优点是:首先,个体产品选择,产品转换和收益收集的便利性更高;其次,账户信息收集和宏观监督的成本较低;第三,账户实现资金周转现金流量的统一将促进第二和第三支柱之间的转移和联系,并促进三支柱体系的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资金和保险是发达保险市场的第三大支柱中养老金的主要形式,养老金目标基金也是最重要的养老金金融工具之一。例如,美国养老金目标基金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目标日期基金的资产规模已从2000年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1.1万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30%。
早在2018年8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养老金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批准了国内基金公司发行养老金目标基金,为个人养老金投资提供了新的产品选择。到目前为止,基金公司提供的养老金目标基金包括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
截至2019年底,市场上共有83种公共资助的FOF产品(A \ C组合计算),产品数量显着增长。产品类型已从单一普通FOF演变为普通FOF和养老金FOF(目标日期(目标风险)双轨开发,涵盖低,中和高风险水平,为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其中,已建立养老金目标基金64个,总规模超过240亿元。
在去年11月批准的20支养老金目标基金中,其中三支归TOEIC资产管理公司所有,分别是东方红一和主动五年目标养老金(FOF),东方红一和平衡养老金。目标三年(FOF),东方红义和的稳定养老金目标两年(FOF)。同时,已经批准了南方基金的两种产品,包括2040年南方养老金目标日期(FOF)和2045年南方养老金目标日期(FOF)。
此外,中行,上海投资银行摩根,大成,安信,中国加拿大,交通银行施罗德,中国人寿证券,国海富兰克林,广发,万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农业银行,泰达宏利,天鸿等待14家基金公司也各自批准了养老金目标基金。截至新经济在线新闻发布之时,上述20项养老金目标基金尚未正式启动。
可以看出,作为未来业务的增长点,许多基金公司已经提前设置了卡位。随着中国养老基金税收递延政策的继续实施,公共养老基金FOF产品也将迎来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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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作者:王明冲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ODI)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面对复杂多变的海外投资和税收环境,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提高。注意。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实现降低税收风险和企业损失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需要进行深入的系统研究。
中国国际税收合作的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中国企业的走出去,加深国际经贸合作,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创造更加和谐和有利的国际税收环境,中国积极推动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基础和专栏建设。梁启超促进了国际税收工作的深入发展,从四个方面展示了总体情况。
(1)签署税收协定“加速”
2014年与德国和俄罗斯签署了全面修订的税收协定,2015年与智利,津巴布韦和印度尼西亚签署了税收协定,并于2016年与罗马尼亚,波兰,马来西亚,柬埔寨,巴基斯坦和其他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 2017年2018年与肯尼亚和其他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2018年与加蓬,刚果(布拉柴维尔),安哥拉,阿根廷和其他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目前,中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10个国家和地区。除肯尼亚,加蓬,刚果(布),安哥拉,阿根廷和台湾等关税区外,中国已签署协议,但尚未生效并执行。其他104个国家或区域双重征税协定已经生效并得到实施,为跨境投资创造了明确的,有利的双边和多边税收法律环境。
(2)国际税收合作中的“重大突破”
国家税务总局已与25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联合国机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并积极推动国际税收合作。贡献。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为外界提供全面服务。《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效地促进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制度化和制度建设。关于多边税收协定的签署,中国于2013年8月27日和2017年1月1日正式签署了经《 2010年议定书》修订的《税收事项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正式实施。同时,中国政府还正式签署了《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并实施了与税收协定有关的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有关程序完成后,将正式执行《多边公约》(实施与税收协定有关的预防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措施)国际税收协定。
(3)专业能力建设中的“极大提升”
加快专业能力建设,并将国际税收管理推向专业发展轨道。积极培训国家税务体系中国际领先的税务专业人员,建立国家联合调查机制,集中应对跨境税收来源和反避税的重大风险,加强跨境税收合作交流网络平台的建设,促进跨境税收管理的现代化,服务中国的国际经贸合作该策略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支持。
(四)国际合作进展“大跃进”
2015年至2018年,中国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协商机制进行了近300次双边税收磋商,消除了“走出去”和“引进”企业重复征税20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多边贸易合作。特别是要加强“一带一路”跨境税收合作,必须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能力建设,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并促进联合国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2016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会议吸引了来自40多个经济体和7个国际组织的专家参加,讨论与全球税收治理相关的问题。论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税收问题,向依“共同谈判,共同建设,共享”原则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所有国家开放。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进行多边合作的经验。通过分享成功经验和最佳做法,协调税务争端的解决,加强税收政策的沟通以及税收和管理的合作,促进实施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收集和管理能力,实现经济互惠互利,并推动全球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向透明务实的方向发展。
海外投资税收环境
(1)国际税收环境
税收不仅是一国税收的象征,而且还是一国主权的象征。各国已根据国际税收协调移交了部分税收权利。实际上,国家主权有一定程度的轻度侵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沿线国家的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动力。紧密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使各国对税收制度和规则的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当前的国际税收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国际经济发展的要求。税收来源的国际化必须导致税收安排的国际化。国际投资的主体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肯定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和安排,因此,很容易形成全球范围的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局面,不仅会损害国家的税收权利,而且容易造成国际税收秩序混乱。在税收实践中,各国通常会基于其国家政治和其他利益考虑选择性实施,避免或部分违反税收协定,甚至滥用反避税措施,这将客观地阻碍国际税收环境的形成。
(II)国家一级的税收环境
1.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收制度完全不同。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各国之间的国情不同,建立了自己的税收制度,这导致沿线国家的税收收集和管理增加。差异增加了各国税收实施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导致这些国家投资权的损害。此外,沿线国家国内税收法律制度的频繁变化以及税收环境的不稳定,也将大大增加海外投资与税收相关的风险。
3.各国税收收集和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对于“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体系而言,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一带一路”沿线涉及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协调。而且,一些国家的税收征管法要求的程序很复杂,在税收征管的实施中是任意的,甚至有些国家的某些税务机关仍然存在税收歧视,这很容易投资者在东道国处理纳税申报表在东道国,税务机关的争议增加了投资者的税收风险。
(3)投资者级税收环境
1.投资者通常在出国投资前没有足够的准备,不调查东道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惯例,也不了解与该国签署的税收条约,投资条约和国际税收规则。被投资国依此类推,目前尚不清楚在投资过程中会遇到哪种风险以及风险来自何处,因此它们经常遭受投资税风险损失的困扰。
2.投资者预防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和解决与税收有关的纠纷通常都由政府部门负责。没有事先的预防措施和风险预防与控制系统,在东道国使用当地救济措施被忽略。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投资者的税收负担,降低海外投资的风险。但是,投资者通常在减免税,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方面都不了解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海外投资的税收风险表现
在国际税收多边合作领域,经合组织和联合国一直发挥重要的平台作用,并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应对国际税收挑战。2013年,经合组织发布了《税收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该报告对国际税收规则和跨国税收来源的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海外投资征税的可能风险情景分析如下。
(1)在建造期间未获得资本收益
一些外资企业在准备期间进行资本活动并获得收入而没有报告。例如,未报告企业在建设期已结清的存款利息收入;企业在建设期已结清的资金转为使用,并向关联企业提供无息贷款或其他免费使用;公司在建设期间使用企业确定的资金购买土地和工厂后,转为使用。租赁期间获得的收入不予报告;企业在准备期间s积资金以获取汇率收益,清算期间未正确申报的;在准备期间,企业不报告财政补贴收入。税务机关将建设期的外资企业纳入特殊管理类别,与外资管理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通过银行账户跟踪外汇结汇资金的流动,形成了资金共同管理的局面。在准备期间有所收获。建议企业在建设期间主动申报资本利得。例如,于2017年成立了一家国内外资企业。在其外资注册资本到位并结清外汇后,没有进行任何生产和经营活动。一段时间后,相当于注册资本的款项被免费借给其国内关联企业。两年未收取任何利息。税务机关发现无息贷款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应根据可比交易进行调整。即使企业尚未正式开始生产经营,也应确认企业已获得利息收入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2)功能定位,经济实质和利润水平不匹配
在供应链的整合和升级中,跨国公司在集团内部对该地区的管理和决策,生产与贸易,研发与技术进行了重组。但是,当公司职能发生变化时,并未从经济实质的角度考虑职能。重新调整风险承担者的利润水平,导致公司的职能定位,经济实质和利润水平不匹配,或者没有相应的补偿。对于功能被认为与经济实质和利润表现不一致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使用风险提示和特殊查询来指导企业自行遵守,并对严重避税的企业进行特殊的税收调查。经调查,乙公司通过上述股权转让间接收回国内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情况,视作利润分配,甲公司应按规定代扣代缴非居民所得税。
(十)通过关联方的外部付款进行的利润转移
跨国公司集团内部的劳务服务变得越来越频繁。同时,虚假列出的人工成本,不合理的人工成本分配以及应税项目作为非应税项目的混乱现象不断出现。税务机关越来越重视对有关劳务项目的检查,了解劳务提供者和接受者的实际情况,可以利用国际税收信息交流的手段,对国外劳务的真实性和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查。例如,国内公司A的相关销售和相关采购比例不到10%,相关采购的数量和比例逐年下降。还有许多其他。最终证明,税前不能抵扣450万元以上的费用,并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关联交易项目650万元转移到反避税调查中。
(11)境外投资企业不申报,少申报境外收入
(12)承担“隐藏”成本以使该集团受益,而没有相应的补偿
为了整体战略,本集团将部分交易捆绑在一起,并按平价甚至亏损出售一些产品,以创造对其他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以实现本集团的整体利润。实际上,一些国内子公司长期生产和销售亏损产品,对集团承担“隐性”成本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税务机关将从独立企业的角度审查境内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对于那些参与证券投资交易策略并承担集团“隐性”成本并继续亏损的人,他们将要求合理的利润补偿并进行税收调整。例如,A组在世界各地生产和销售手机和配件。为了通过销售消耗品获得高利润,本集团要求生产手机的国内子公司按成本销售给客户,从而给国内子公司造成长期损失。经过调查,税务机关认为国内子公司的亏损是为了使集团获得整体利润。因此,应从独立企业的角度审查子公司的经营和利润情况,并要求集团对子公司进行合理的利润补偿,最后参照可比企业的利润率进行税收调整。并弥补企业所得税。
(13)通过三方合同避免非居民税收义务
外国公司中标国内项目后,便与合同方与国内子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通常规定,海外公司将在海外完成主要的劳务服务,而一小部分劳务服务将由国内子公司提供。涉及非居民常设机构。但实际上,海外公司仍会派人员到中国提供服务。该三方合同正式将源自中国的海外公司的应税收入转换为海外非应税收入,从而避免了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将确认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核对海外公司在中国实际提供的服务的收支情况,并根据事实而非合同形式进行税收调整。例如,2018年1月,海外S公司与国内A公司签订了大型生产线销售合同,规定安装和调试服务由海外S公司负责,为期1年,购买价格中已包含服务费。同时,海外S公司与国内第三方D公司签订了协议,D公司派人员按照S公司的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海外S公司向S公司付款。 D公司的服务费另计。在掌握了这种情况后,税务机关通知海外公司S,由于第三方公司D在中国提供安装和调试人工服务,因此与国内公司A有关的法律责任和风险仍由公司S和公司D承担。派遣人员提供劳务服务是公司在中国常设机构的职能,应根据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海外投资的税收风险应对措施
(I)增强所有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
在实践中,加强税收管理理念并加强对海外人员的培训。不仅是财务人员,而且还包括投标人,业务人员和海外机构经理的相关能力建设。投标人和业务人员位于整个项目业务链的前端,其概念和行为直接影响业务链后端的税收会计和成本结果。要注意改善税收征管的组织。例如,可以根据海外市场分布和区域设置来组建由财务,税务和业务人员组成的税务管理团队。海外子公司是税收管理的特定单位。
依靠税收管理组织,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针对特定项目进行实践练习,总结经验教训和继承经验,从而形成一个连续的闭环闭环管理概念。为了继续加强税收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II)加强初步税收筹划
海外服务是基于订单的服务。由于它们位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因此每种服务情况都无法重复。因此,早期税收筹划是税收管理中一项特别重要的风险预防措施。例如,对东道国的税法,优惠政策,进出口税政策,公司法,工商法管理规定,外汇管理政策等进行了调查,以概括税收要点。
税收筹划应注意相关服务的税费规定,并综合考虑各种税费的影响。对于某些税收法规不完善,条款不明确的国家,应根据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作出相应的成本估算。为了合并合同的税费条款,无论是与所有者签订的一般合同还是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应明确定义税费责任,以避免因术语含糊而引起不同的解释。
(3)加强流程税收控制
不管初步的税收筹划多么详尽,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会有不可避免的风险和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税收管理。应坚持三个目标:第一,确保纳税和外部会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罚款的风险。依靠可靠和专业的公司,可以聘请税务顾问来了解当地会计方法和项目特定经济行为的税收条款。第二是随时监控税收成本,控制实际税收支出。应定期检查外部账户的会计和纳税活动,并定期将外部账户与内部账户进行比较,以检查其与收入和成本是否一致,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评估其是否与收入和成本一致。在合理范围内。比较预算,检查偏差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国内公司总部也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三是充分利用减免税政策,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避税的合理性。
(4)建立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沟通渠道
执行海外合同的商业行为和税收基础必须最终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批准。即使将税务业务移交给税务局,业务经理仍应与税务机关保持日常沟通。如果遇到任何含糊的税务问题,应立即与税务机关确认。无论是年度结算和支付,还是进行定期审查,外国单位都应积极应对,了解税务机关的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估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被忽视的影响。
(V)学习国际经验
例如,埃塞俄比亚各级官员(以下简称埃及方面)多次来中国学习和学习,并制定了五年的“经济增长和转型计划”。按照中国模式(与中国的五年计划类似),埃及的税收政策借鉴了中国和西方的管理经验,并且是根据一套符合其国情的税收管理系统制定的。它在公司所得税预扣制度中具有参考意义。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收入,同时开具结算和发票信息,并向购买者开具发票金额的2%的法定代扣所得税证明。或服务员。服务方代扣代缴公司所得税的2%。扣留并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法律义务,否则将受到50%至3倍的罚款。埃及在预扣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经验保证了税收负担较低的行业的税收收入。在中国税收控制的税收征收环境下,税收环境要好于埃及,但埃及的所得税预扣制度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