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网上备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研报告

提问时间:2020-05-04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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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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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文件

企业所得税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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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西部地区的企业,其主要业务是国家规定的鼓励性工业项目,并且其主要业务超过了当年公司总收入的70%,税务机关可以核实该企业可以减少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依据:国税发[2002] 47号,国税发[2002] 219号

对于在西部地区以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基础产业新成立的企业,如果其主营业务超过当年企业总收入的70%,内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开始生产经营。从第一天到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超过十年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年至获利年度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这些企业在第三至第五年征收一半的所得税时,应按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额,并执行一半。

对于实行汇总(合并)税制的纳税人,应将西部地区的成员公司与西部地区以外的成员公司分开,并应单独报告税收(合并),并适用税率。

在西部地区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会员企业的汇款企业,在西部地区享受会员企业所得税的会员企业和其他会员企业的损益不得互相补偿。

依据:国税发〔2002〕219号。

写一篇申请《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第二,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财政部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202号文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202号):

“第二个具体内容

1.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中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至2010年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2009年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必须根据调整后的激励目录,根据以下法规实施这些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9号):

1.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工业内资企业的适用目录和链接问题,继续遵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目录变更问题财税〔2006〕165号执行。

2.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西部地区大型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录和联系问题,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截至2008年1月1日,财税[2001] 202号文件中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基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委员会(2007年修订)“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财税[2001] 202号《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第18号令)以《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为基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发布(2008年修订)。

(2)在更改目录之前,已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财税[2001] 202号的目录标准进行了审查。进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您可以继续执行直到到期日;对于那些属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企业,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新目录实施之日起,企业应停止对西部地区开发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新目录鼓励标准但不符合原目录标准的企业,应从新目录实施之日起,按照税法计算的税收优惠期的剩余优惠年限。西部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折扣。

主管编辑:zoe

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企业能够享受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8号):“ 2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工业企业是指主要业务以《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为基础,且主要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70%以上的企业。收入。《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将另行发行。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发展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新推出的西部地区。西部地区(财税[2001] 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交通运输,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继续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期。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直到充满。”

其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 2011年1月1日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工业项目为主要业务的西部地区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公司收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确认企业申请后,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总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总收入。

……………………………………………………………………………………………………………………………………………………………………………………………………………………………………………………………………………………………………………………………………………………………………………………………………………………?实施西部大开发”《意见书》(国税发〔2002〕47号)在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日;哪里它符合享受原始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但是由于尚未赚钱或进入获利年度等原因,税务机关尚未完成税务机关的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国税发[2002] 47号第二条的规定,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您可以在完成相关程序后享受原始税收优惠。”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失效和废除某些规定全文的税收法规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自2016年5月29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经企业申请并经审查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

IV。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1。从2014年10月1日起,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新增主营业务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总业务收入的70%以上。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15%。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3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2号)如果主业务不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的国家鼓励产业项目,自2014年10月15日起生效,则将暂停执行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3.如果难以定义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则国家税收产业项目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包括副省级) )发展和改革部门由其授权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认证文件必须明确列出主要业务的具体项目以及符合《西部地区鼓励性产业目录》中相应条款的项目。

4.本公告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