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各项外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的限制。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1.福利费:如果超过工资总额的14%,则不能在税前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的2.5%,不得扣除税前。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使用或出售存货以及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下固定资产不允许计算折旧扣除额: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在使用;
(5)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记录为固定资产的土地的价值;
(7)其他无法折旧的固定资产。一个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以下无形资产不能扣除摊销费用: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自主开发支出中扣除无形资产;
(2)建立自己的信誉;
(3)与业务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无法从摊销费用中扣除的其他无形资产。一个
第十三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应当视为长期递延费用,如果按照规定摊销,应予以扣除:
(1)已完全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大修固定资产;
(4)应该用作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一个
第15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按照企业使用或销售存货的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一个
第16条企业转让资产时,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的净值。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个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