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类销售的合并税计算征税,并增加从价税。
复合税是指从价税和特定税。中国适用的综合税制主要包括香烟,白酒和马铃薯酒。这些是综合的税收方法,将定量配额和从价税率结合在一起。税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固定税率+销售量x比例税率。
:从价税:应税金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适用税率
征税时应税金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适用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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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规定》,其他有关消费税的规定如下:
该规定的第三部分附有消费税率表。本文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纳税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条本条例第三条所定义的“应税所得”一词,以不同的税率缴纳消费税,是指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率生产和出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销售”一词,是指应收费的消费品所有权的转让。前款所称支付,是指从购买者那里获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规章》第六条第六条关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意思是指纳税人将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作为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应为自行生产应课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第8条根据《条例》第4条的规定,发生消费税责任的时间如下:
(1)纳税人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出售应税消费品, :{}} 1。如果采用信贷销售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则应税消费品的收货日期为收到书面合同之日,如果书面合同没有规定收货日期或没有约定的日期。书面合同;
2。采用预付款方式的当日,应纳税消费品的发行日;
3。应税消费品发出和收款程序完成之日;
4。使用其他结算方式时,指收到销售的日期或收到的销售收据。
(2)如果纳税人生产和使用应税消费品供自己使用,则应为转移之日。
(3)纳税人委托纳税人处理应税消费品的日期。
(4)纳税人在海关申报之日进口应税消费品。
第10条采用定量配额法来计算应税消费品。测量单位的转换标准如下:
(1)1吨黄酒= 962升
(2)1吨啤酒= 988升
(3)汽油1吨= 1388升
(4)柴油1吨= 1176升
(5)航空煤油
1吨= 1246升
(6)
Navane 1吨= 1385升{ {}}(七)
1吨溶剂油= 1282升
(八)
1吨润滑油= 1126升
(9)
1吨燃油= 1015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消费税暂行规定
白酒公司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3.1。白酒企业作为特定行业,需要承担较高的消费税负担,其税收筹划主要以消费税为基础。 5公斤0。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元,这在税法中非常清楚,没有计划空间,那么影响应税金额的因素是应税销售额和应税价格。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需要关注这两个因素。主要的计划方法是:
3.1.1降低应税价格
降低应税价格降低应税价格是消费税。税收筹划最重要的方法。在不能改变税率的情况下,降低应税价格,即可以减少应税金额,并且可以达到减轻税负和获得税收的目的。降低应税价格的第一步是计划组织的成立。根据税法,消费税是一种税收,在一个环节中征收。酒精是在生产,调试和进口中支付的。在随后的批发和零售链接中,由于价格已包含消费税,因此无需付款。营业税。实际上,许多白酒公司既有生产又有销售,内部也有生产和流通环节,这为消费税的规划带来了空间。通过将原始生产企业分成两部分,将其分离成两个独立的会计公司进行生产和销售。这解决了降低税价的问题。 “制造商以低价向销售公司出售产品,而销售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在生产链中应实现的毛利转移到流通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少缴纳消费税。”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两个分开的企业必须独立核算并征税独立地。两家公司与业务中的供销关系以及产权的关联方有关。
1)建立一个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消费税的征税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发生在流通领域或最终消费环节(不包括金银珠宝)。因此,在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在零售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应税消费品以不违反公平交易的较低价格出售给其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可以减少销售量,从而减少应纳的消费税额。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仅支付增值税,不支付消费税,可以减轻集团整体的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
示例:一家酒厂主要生产谷物白酒,产品销售遍布全国。根据过去的经验,该市的一些商业零售商,酒店和消费者每年直接从工厂购买约1,000箱白酒。为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已经在这个城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白酒流通部。工厂以最低400元的批发价卖给其他批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