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来自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办公室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农业企业无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根据《营业税法》免税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免税规定
1.营业税
耕种和养殖行业不需要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15条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
第35条《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的某些免税项目的范围受到以下限制:
(1)第(1)款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
2.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产品出口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 49号)规定。加工行业的收入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里对“关键领先企业”有某些限制。并非所有企业都是免税的,因此需要相关批准。
3.其他税项
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获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或专门从事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个人已经征收了农业税和畜牧业税,
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免税邮票
城市土地使用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减免
房地产税以及车辆和船用税与上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