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抵企业所得税-新能源汽车补贴之企业所得税篇

提问时间:2020-05-0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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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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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等规定,只要补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企业可以提供规定资金用途的资金分配文件; (二)已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基金有特殊的基金管理方式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动用资金和资金发生的支出分开核算;公司可以将当地补贴用作免税收入。但是,非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支出所发生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和摊销不能计入应纳税收入该金额被扣除。

“国家补贴”和“土地补贴”都可以依靠特殊用途的财政资金。但是,如果企业获得非应税收入,则该补贴不是自控的,享受时将用尽。此外,部分车价将从车价中删除,补贴将单独征税。因此,考虑到仅享有4年时间价值(税法折旧期)但获得麻烦的税收调整的微利,似乎没有成本效益,企业作为应税收入还是比较干净的。

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2014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类:

1.买家的税收政策

1.车辆购置税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能源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符合财政支持)。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辆和船艇使用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新能源免征车船税。”指定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支持相一致)。并建立认证标准,例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大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两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船舶减免船模和船税模型分类》,分别发布在三个部门的第7号公告中。和2012年第25号。只有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豁免征税优惠。

3,增值税

根据《关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规定》,可以扣除购买自己的应税摩托车,汽车和游艇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进项税额。自2013年以来已扣除该文件。实施将于8月1日开始。

2.制造商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项目税率表”,根据气缸容量将乘用车消费税分为7个等级,分别为1%,3%,5%,9%,12%,25%, 40%;中轻商业乘用车税率为5%。可以看出,乘用车是根据气缸容量来征税的。不论是否属于新能源,都对汽缸征收消费税,对没有汽缸的车辆免征免税。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政府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获得的中央税收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无需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部信息技术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规定,“纳入中央政府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应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符合要求的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着重在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公共交通等领域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

3.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和其他三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部和信息技术公告,2014年第53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能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辆和车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19号)

4.“关于将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试点计划的相关事宜的规定”(财税[2013] 106号附件2)

5.《关于中央政府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6,“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第8节

新能源汽车购销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使购买者和制造商受益。本文从免征购置税,免征汽车和轮船税以及公司如何声明“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模型目录”的角度解释。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

从购买者的角度来看,免征购置税,汽车和轮船免税以及增值税(2013年税制改革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一些城市免于摇号,免税号码和停车费(保存本地政策差异);

从制造商的角度来看,免征消费税(乘用车的消费税率基于气缸容量,分为7个等级),并且中央政府补贴不征收增值税低税率企业所得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要求的企业),按15%折扣)

免征购买税

1.购买费用是多少

的购买费用是扣除增值税后的车辆价格的10%

的计算公式为:购买费用=车费/ 1.17×10%;对于进口车,购买费为车价的10%(包括关税和消费税)。

目前,在扣除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之后,国产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在15万至30万元之间)基本上在10万元以上。按此计算,最低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节省近1.5万元。

2.免税依据

★★当前系统的适用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车型已包含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类别”中

3.免征购置税的条件

★★指导文件

2014.8.1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公告》

2015.1.30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车辆需求

{1}已获准在中国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行驶的范围必须符合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总油耗(不进行电力转换的油耗)低于当前常规油耗国家标准中的相应目标值;插入混合动力商用车的综合油耗(不进行电力转换的油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常规油耗的相应限值;

5)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查,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模型目录”的解释和程序

★★主管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受中国机械中心委托并授权进行验收和审查)

1)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号类别》来实施管理。 ”。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已经审查了申请材料,通过审查的车辆型号列在国家部颁发的“目录”中工业和信息技术与国家税务总局。从目录发布之日起,目录中所列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3)根据《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将相应地执行免税程序。

★★基本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的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缴税

《关于继续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财建[2013] 551号)规定,中央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的补贴为消费者,消费者扣除销售价格补贴后缴纳。 。中央政府将补贴资金分配给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产品售出后,生产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向公司注册的财务和科技部门提交申请,要求提前分配补贴资金。地方财政科学技术部门审查后,将向财政科学技术部报告。四个部委将在审查后将补贴资金预先分配给相关企业。

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城市还将为新能源汽车制定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消费者将在扣除中央和地方补贴后支付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例如,《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与财政补贴办法》规定,我市大中型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在扣除中央,市配套补贴后,将以一定价格向用户销售。政府和市财政将直接将地方补贴分配给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销售并许可的新能源汽车(大中型乘用车除外),如果我市没有汽车制造公司,必须在厦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代理机构,申请统一应用。分配给汽车销售代理商。消费者在扣除中央和城市补贴后,按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付款。

可以看出,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补贴由财政部门分配给汽车生产企业,地方补贴由地方财政分配给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销售代理商。但是,实际的补贴是消费者。扣除销售价格。

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范围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扩展范围)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根据消费税暂行规定,纯电动汽车不在消费税范围内。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增值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 106号)公告第1号,《增值税增值税实施办法》第22条,以下内容: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1)特种增值税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专用增值税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以下同)是从卖方或提供者处获得的增值税。

附件2“关于增值税改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原始增值税纳税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作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相关政策:(1)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对于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用途缴纳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可从销项税中扣除进项税。

5。增值税原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下列各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对于涉及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的税收计算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豁免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简单税收计算方法2.有形动产的著作权和租赁仅指专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版权,专门用于上述项目的有形动产租赁。

(2)接受的客运服务。

(3)与购买有异常损失的货物有关的运输服务。

(4)与在途损耗的制成品和制成品消费的货物的运输服务,这些货物异常丢失。

上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述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不包括“应税服务范围说明”中列出的项目。

因此,无论公司是否购买新能源汽车,只要其在不可抵扣范围内不使用,都可以使用由以下部门出具的受税控制的汽车销售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卖家。该公司的可抵扣进项税为72,600元(50 / 1.17 * 17%)。尚未支付给卖方的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是对价格的补贴,不需要转移相应的进项税。

应当注意,公司获得统一的汽车销售发票后,应在发布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并在纳税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申报期的下个月进项税额扣除。

公司获得的补贴不在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范围内。获得新能源汽车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公司获得的

新能源汽车补贴,无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都是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获得的政府补贴,是财政资金。

新能源汽车中央补贴是根据财建[2013] 55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4] 100号)获得的。 11)。它不属于国家投资和使用本金后返还本金所需的资金,也不属于“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为特殊目的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金融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地方补贴,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财政补贴措施。

补贴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企业可以提供指明资金特殊用途的资金分配文件; (2)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分配资金时,对于资金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分别核算经费和经费支出;公司可以将当地补贴用作免税收入。但是,非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支出所发生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和摊销不能计入应纳税收入该金额被扣除。

非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同。相应的支出发生在以后的几年。企业可以获得递延税款的效果,但不能减税,不能获得优惠的资金时间价值。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不大,公司通常不将其确认为非应税收入,而是在购买时计入总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