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送礼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业务员扣25%的企业所得税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0-05-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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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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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单位销售员提成,是利润扣除增值税印花税建设税,再扣除企业所得税25%后算吗?企业所得税要扣吗

严格来说,销售员的佣金属于雇员工资的类别,并且合并的工资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何计算销售佣金,该税法没有规定,这与公司内部的工资相同。

常规单位销售佣金有两种算法,一种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佣金,另一种是根据返还的金额计算佣金。

因为销售佣金已包含在工资中,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公司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计算业务员提成需要扣除企业所得税吗

我的业绩提成5万,公司要从中扣除企业所得税20%,这样合理吗?

为50,000绩效奖金而扣除公司所得税是不合理的。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而不是对个人征收的。绩效佣金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绩效佣金的扣除是基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根据协议约定,企业违反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为促销活动而购买的赠品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购物礼品的税收处理

1.公司所得税待遇

购物礼物与公司的销售行为直接相关,在销售商品时赠与物品是受利润推动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降价销售。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由企业销售产品。通过一对一,一对一和其他方式组合不捐赠根据每种商品的公允价值对销售总额进行分配,以确认每种商品的销售收入,并计算并支付所得税。

2.由于发票不同,增值税的两种处理方式

从整个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属于折扣销售行为。增值税应从企业的销售活动取得的收入中征收。除了获得的收入外,没有增值税负担。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开票方式。

首先,将礼物的实际价值与产品一起定价,然后将礼物的价格用作折扣,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列中显示。在这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使用折扣价销售商品。和折旧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另有注明的,可在销售折价额上加收增值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则无论其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销售折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进一步明确了国税发〔1993〕No.2号规定的销售和折价额。 154个文件在同一张发票上请注意,具体而言,销售和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列中分别显示,可以对折后的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仅当发票的“备注”列中显示折扣金额时,才能从销售中扣除折扣金额。

示例:甲公司通常以2500元/台的免税价格销售某种类型的电视机,而购买成本为2100元/台的免税价格。在正常情况下,电视机的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2500×17%-2100×17%= 68(人民币);应纳税所得额= 2500-2100 = 400(元),企业所得税按100元的税率计算25%。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促销活动。客户以2500元/台的价格购买一台该型号电视,并安装电磁炉。电磁炉不含税价格为230元/台,购买成本为不含税180元/台。

在发票的“金额”栏中注明折扣金额,即电视机设置为2500元,电磁炉为230元,发票金额栏中由折扣金额230表示元,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元。

其次,在开具销售发票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的规定,发行销售发票,赠送礼物商品的销售总额应按每种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以确认礼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并应对销售总额征收增值税。

即要开具2290元[2500×2500÷(2500 + 230)]的电视机和210元[2500×230÷(2500 + 230)]的电磁炉,共计获得不含税的销售收入2500元。

根据上述两种开票方式,A公司销售电视机并配备电磁炉。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25元(2500×17%),进项税额= 2100×17%+ 180×17%= 387.6(元)应交增值税额为37.4元;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2500-2100-180 = 220(元),按25%的税率计算的税额为55元。

3.个人所得税待遇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进会展业赠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客户提供的电磁炉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第50号)。

与税收有关的免费礼物待遇

在购物礼品的销售中,如果商品以公允价值开具发票作为销售收入,而礼品则被视为销售费用;或礼品金额不用作折扣金额,则在销售商品的同一张发票的“金额”列中显示,并且仅在发票的“备注”列中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不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顾客提供的礼品和礼物礼品被视为商品销售,其计算不仅要缴纳增值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