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 合同 税收 筹划,免租期内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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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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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免租期内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免租期内,出租人无需支付增值税作为销售费用。无需支付增值税。

免租期租金确认会计处理

免租期无需计算租金,应从8月开始计算并分配租金。

预先支付的租金应超过一年,因此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如果不在当年,则也包括在当年费用中,需要进行税收调整,否则就没有必要。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使用固定资产,包装材料或其他有形资产的权利而获得的收入。租金收入应按照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的日期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跨度一年,并且租金是一次性预付的,租赁期内,出租人可以按照收支比例的原则,将上述确认收入平均分配到相关的年收入中。

根据上述规定:(1)预先收取的租金收入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但收入的实现也应根据承租人支付商定租金的日期进行确认。在合同中。税收和会计确认收入将产生及时性。区别在于,企业预收的租金收入应当年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预收租金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中。应该征收。

(2)国税函[2010] 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补充修正,是指企业可以预收一次性的租金收入和租金。年间租金收入的收入可以在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年收入分阶段平均分配。但是,出租人必须分期平均确认租金收入。它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首先,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限为多年。第二是租金是一次性预付的。

因此,公司所得税在2017年至2018年的两年免租金期内不确认收入,从2019年至2021年每年确认200万元的租金收入。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2017年至2021年平均确认租金收入120万元。因此,在2017年和2018年企业所得税交纳和缴纳时,有必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从2019年到2021年每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温馨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和土地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租赁不动产,并同意免租期限届满时,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行办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销售服务。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约定的免租期不视为销售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房地产,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免租期的,财产所有人应当按照房地产的原价缴纳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