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由社会力量经营。尽管它们没有营业执照,但需要得到各级教育局的批准。私立学校的收入需缴纳3%的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培训收入对文化和体育产业征税)。私立学校的利润也要缴纳所得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营业税教育服务仅限于普通学校,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级政府。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尽管大多数社会力量机构提供教学服务,但它们没有资格向学生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因此,它不在营业税免税范围之内。但是,也有一些私立学校获得了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这些学校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也可以参考的文件有:国税函发(1997)156号,国税函(1998)749号,738号。这些条款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教育的个人税)或公司所得税的内容有关。不论是否申请工商许可,私立学校都必须进行税务登记。请参见国税发(1999)65号。如果是私立学校,有必要为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个人,则取决于它是否是国家认可的学校。如果不是,则涉及所得税的支付。
营利性医疗机构
1.营业税的征收和免税范围
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服务产生的所有收入给予免税待遇。但其他非医疗服务性收入(如美容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2.征收公司所得税
经济性质属于普通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则上,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1.批准的收藏。
2.收集帐户检查。
3.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性质属于一般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法。
2.根据实际申报收集。
4.为独资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经济性质属于个体所有人和合伙企业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和非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原则上,也应采用两种收集方法。
5.财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税
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将在注册三年后收取。对自用车辆和船舶征收车辆和船舶税。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税基础是相同的,具体取决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如果免征营业税,则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未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开核算。税收,医疗服务收入未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不能享受本政策。
2.非营利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服务收入。如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外商投资收入等,应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得属于管理费用的培训收入,并且该收入已包含在特殊财务帐户的管理中,则该收入为非应税收入,并且不会暂时征收公司所得税。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财产,土地,车辆和船舶免征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对自用车辆和船舶征收车辆和船舶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