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中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的部分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一些地方税务机关的说法,我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佣金是否有依据?如果按照应计基础将应计费用不计入损益,那岂不是成为收支系统的实现吗?
【答案】
《关于企业办理手续费,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业务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人外,企业以现金和其他非转移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扣除税前。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向有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税前扣除。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佣金的计算表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9条企业的应税收入以应计制为基础计算。本期收支与收支无关,均视为本期收支。本期收入和支出不是即使在当期已收付款,该费用也不会被视为当期收支。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贵公司根据合同收取的佣金,除了在实际发生时委托个别代理商外,还必须通过转账支付,且仅在之后依法取得合法真实的证明扣除额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1.企业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中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
2.企业分配的工会资金中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应被扣除。
3.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5%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超出部分应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最高限额为8%:对于高科技企业和认证的技术先进服务企业,其雇员教育支出的超额额应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4.利息费用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在同一时期内用于计算利息的同类贷款的利率。
5.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扩展配置文件:
救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率;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农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和水生站。
3.将技术成果,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转让给为各个行业服务的科研单位和大学。来自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4.自成立之日起,对于从事咨询行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行业),信息行业和技术服务行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部门。开场两年免征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业务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
5.针对新成立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材料,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的独立会计公司。卫生事业中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自营业开始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可以减免两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