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是一个总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BOT是承包商与政府之间的合同。
如果投资能够跟上设计图纸的步伐,则第三阶段项目可以同时签署合同,也可以同时开始。
工程总承包是指在建设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或财团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议,建设部门的承包管理方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承包方式。整个项目。
的特点是:1,项目成本特征: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以进行部分施工招标以确定相应的合同价格,分包价为相对准确;投标仅确定总的包裹管理费,没有总的合同成本。因此,合同总价对所有者是一种风险。如果业主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业主的风险也会增加。
2。施工期进度的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不依赖施工图,招标项目可以招标,动工,缩短。
3。质量控制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分包接口的协调控制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责任,从而减轻了业主的工作量和管理负担。 。
4。合同管理的特点: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投标,合同谈判和承包工作是业主的责任,则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繁重且不利于业主。相反,它可以减轻所有者的负担。相应地,分包项目付款的支付也有两种方式:总合同管理方付款和所有者付款。前者更有利于总合同管理方管理分包商。
5。组织协调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和组织协调,大大减少了业主的工作量。但是,如果分包合同由所有者签署,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总承包商管理方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关于项目的总承包
:项目的总承包是国际公认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也是中国建筑业发展的趋势行业。由于目前总承包制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社会环境仍然不匹配,因此需要提高对它的认识。以下是对项目总承包的简要说明:
一,项目总承包
项目的总承包起源于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建筑业改革与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在《关于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中提出了建立总承包企业的构想。 1997年,中国颁布的《建筑法》明确提倡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并确定了总项目。承包的法律地位;建设部于2003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函[2003] 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项目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项目总承包。
我们知道,根据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定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通常是勘测,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业主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将勘测,设计和施工任务分配给不同的企业,形成勘察,设计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合同结构。测量,设计和施工单位是平行的。彼此之间的关系,它们各自与所有者签订合同,并且是一个所有者(承包商)之下的承包商(承包商),这是中国传统的合同模式。
该模型的主要缺点是设计与施工分离,导致投资增加以及设计与施工不协调,从而影响了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