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承担全面的收购义务即可轻松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的股权,从而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由于中国境内相同股票的价格不同,国有股和法人股的股价低于流通市场价,从而降低了并购成本;通过协议获得非流通公众股份,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的目的,而且可以获得“价格租金”。
参考:税务局-“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