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营业改革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其他税项则基本保持不变。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财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住房企业的三大税种。税率从原来的5%改为增值税11%,营业税的全额税款改为增值税。
在房地产业务改革和增加后,预售产品时会预收房款。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以不含增值税的营业税为基础计算企业所得税。
例如,如果一个地级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第三季度收到预付款1000万元,那么纳税人应在第三季度预付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11%)×10%×25%= 22.25万元(其毛利率按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计算)。
如果属于某个旧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前,则可以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5%)×10%×25%= 23.81万元。
一,营业改革后,房地产开发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项保持不变。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税。建筑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是住房公司的三大税种,房地产收费项目有数十种。发展。
的税率从原始营业税的5%更改为增值税的11%。从税率的角度来看,税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的扣减环节,只征收增值税,而营业税才是正确的。所有营业额均需征税,因此从理论上讲,总的税收负担最终将减轻。但是,如果房地产开发无法获得足够的特殊增值税,则可能导致总体税收负担增加。因此,能否获得特殊的增值税以及未来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成为增加和减少税收的重要因素。
2.会计处理变更在
进行业务改革之前,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销售”税项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分别为7%,3%和2%。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及另外50笔
贷款:应付税费-应付营业税50
借:营业税及附加6
贷款:应付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应付税费-教育费附加1.5
应付税款-地方教育附加费1
营地改革后,房地产开发适用11%的增值税率。在相同条件下,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99.10
不考虑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
借款: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款:应付税费-6.94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付税款-教育费附加2.97
应缴纳的税费-当地教育附加费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