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企业所得税是多少-预收企业所得税可以减亏损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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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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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能抵减下年亏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遭受年度损失的纳税人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予以补偿;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他们可以继续逐年弥补补偿金,但继续最长赔偿期不得超过五年。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减税是指从应纳税额中减免部分税款;免税是指某种税种,某种项目的税金。因此,在减免期间,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上一次亏损后的应纳税额,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减免优惠政策。

已经预交了企业所得税,但是年终算下来是亏损,企业所得税可以退吗?怎么做账务处理?谢谢

所得税费用科目属于损益科目,期末必须转入当年损益。

通常,不需要预提公司所得税,应在支付以下费用时直接进行:

借款: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仅应计入所得税费用帐户,然后在年末根据结算方式结算并转至当期利润。

如果您一直在亏损,则无需将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结转为所得税费用,它直接与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帐户相关联

应付税款是债务主体,反映了企业与国家(税务局)之间的债务关系。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支付未付的金额,借方余额则表示多付的金额。

在年度结算和付款时,根据利润情况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小于预付税,然后在退货栏中填写并要求退货。

预缴企业所得税可以弥补上季度的亏损吗

是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当年累计金额预先申报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所指的损失是指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减少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后的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少于零的各种金额。 ”

要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则意味着在会计处理中,如果上一年的净利润为负(或前几年的净利润之和为负),则本年度税后净利润必须首先组成这一部分亏损可以用作可分配的净利润,以积累公积金,公益金或股利。

扩展配置文件:

新的预付款申报表要求“总利润”报告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总利润,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填写银行以计算当期获得的估计的预售收入利润等从新的申报表和填写表的说明来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总利润之间没有必然的交叉核对关系,

因此,对于以预售方式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利润应包括未计入开发成本的相关期间成本,税金附加以及以估算利润计算的估算利润率。在当期销售收入中,也应从利润总额中减去根据已计缴企业所得税的预售收入计算出的估计利润。

预收账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预收款项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以下情况:

1.预先收到的帐户有一定的会计截止日期。在此期间之后,收入将被转移,并且该收入将产生利润。当然,利润必须是交换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应计制计算的。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无论是否付款已收或已付款,被视为当期。收入和支出;除非本条例和《财务条例》另有规定,否则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已经在当期收到并支付了付款,也不会被视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国务院税务部门。

3.《增值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38条第4款使用预付款方式销售商品,即货物发出之日,但生产和销售期限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和其他货物,应为收到预付款之日或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

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25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出售房地产并采用预付款方式,其应纳税额将在收到预付款的日期。纳税人在建筑或租赁行业提供劳务并采用预收方式的,其应纳税额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

5.核实了《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如果提前出售商品,则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前提是它满足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条件,此处的条件更加详细,必须同时满足。

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已售商品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未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