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先支付,所得税根据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计算。年度结算根据税法的要求计算。如果会计准则和税法不一致,则必须调整税法。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所得的所得税额当然与未调整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
第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处理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与缴纳和存储税款之间的关系。数字+结算付款)应不少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