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利,股利等股权投资收益的所得,应以其全部收入。应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按10%的减免税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息税率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公司将从中国居民公司获得股息。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10%。但是,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议以及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之间的税收安排与国内税法有不同的规定。,按照协议规定。
两种治疗方法:
1.根据不可接受的应收款,帐户处理包含在“管理费用”中,该费用可在获得税务局批准后在所得税前扣除。
2.根据质量补偿,根据贵公司与客户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所支付的补偿费用不在征收营业税的范围内。“营业费用”。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经济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包括售后服务部门银行的罚款),罚款和诉讼费。
当地法规:大连《企业所得税法规》:
3.关于合同损失和赔偿金的税收处理
企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原则上应在扣除收款当日的收入和税款之前予以扣除。
青帝水寒[2011] 4号:
企业因产品质量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后,所支付的赔偿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复:《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关国家税收的通知》(财税[2009] 5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企业资产损失减免税(国税发〔2009〕88号)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实际资产损失。企业因产品质量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后,企业支付的损失不符合资产损失的定义,所以它不是资产损失,而是补偿费用,应与生产和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和适当的证据证明这是补偿费用,则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