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非应税收入规定的应包括在应税收入中。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规定,政策搬迁企业可以根据本公告享受税收优惠。它属于政策调整:(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求; (3)政府机构实施的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共事业,(4)政府实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5)政府在按照“中国《城乡规划法》对危险场所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组织实施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