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同一张长发票上开具销售折扣,则可以直接输入该帐户,只要销售发票上的折扣金额不大于销售金额,就可以确认税款;如果销售折扣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则企业所得税结算检查无法识别。
折扣销售是指商业折扣,是指在购买者出售商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买者的价格优惠。如果您购买10件,则可以折扣10%的销售价格;如果您购买20件,则价格折扣为20%,依此类推。
销售折扣是指卖方同意在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后给予买方的折扣,以鼓励买方尽快偿还付款。通常以3 / 10、1 / 20,N / 30等形式表示。3/10的含义是,如果债务人在10天内付款,则可以享受应收账款3%的现金折扣;如果在20天内付款,则可以享受应收账款1%的现金折扣;如果如果在30天内付款,则应全额付款。
销售折扣是指由于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给予产品价格的让步。在会计中,由于销售折扣不具有费用属性,因此应将其视为收入扣除。
条目如下:
7月18日变卖时: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6800
发生销售折扣时:
借款:2000年主要业务收入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
贷款:应收帐款2340
实际收到付款时:
当前,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是更常见的销售模式,但是企业会计和税收处理的概念比较模糊。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以比较和解释上述业务。
商业折扣业务处理比较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对商品价格进行的价格扣除,因此不影响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税法根据会计准则定义了业务折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和适用指南》,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按照扣除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商业折扣。这表明商业折扣的税收处理方法与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实际上,有两种商业折扣方式。一是打折销售,即根据打折后的金额开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第二个是销售折扣,即销售和折扣之前的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这两种做法都符合有关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和会计处理的现行规定。
现金折扣业务处理比较
现金折扣是指债务人为鼓励债务人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确定的规定期限内付款而提供给债务人的债务减免。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扣除现金折扣后,根据合同总价的净值来计量收益;另一种是根据合同总价衡量收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第二种方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释和适用指南》的解释,如果商品销售涉及现金折扣,则商品销售收入根据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这表明现金折扣的税收处理与会计处理是一致的。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法律证明应为买卖合同和相关收据文件中规定的折扣条件。买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减少了财务费用。至于购买者获得的现金折扣是否从进项税中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比较销售折扣的业务处理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由于所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而对销售价格给予的优惠。销售行为是第一位的,买家希望以后再降价。而且,在正常情况下,销售折扣会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后发生。因此,当发生销售折扣时,应直接抵消当前商品的销售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价属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的事项,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释和适用指南》的解释,增值税,所得税处理和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是完全一致的,所有实际发生的当期销售收入和销售被抵消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 156号)第14至18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应返还销售发票和发票发生错误如果情况不符合无效条件,或者部分退还了销售并且发生了销售折扣,则购买者应将“开具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表”填写给主管税务机关,并附加特别说明。一般纳税人的印章。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查了一般纳税人填写的“申请表”之后,签发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购买者必须按照“通知”中列出的“增值税”从当前进项税额中转出。那些未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人,可以在当前进项税额中包括,直到收到卖方开具的特殊红色发票(防伪税)它在控制系统中以负数量的销售项目发行),并与保留的“通知表”一起用作会计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给增值税专用税后发票,销售退货和销售发生如果需要折扣和发票错误,则需要开具带有红色字母的特殊发票。
1.如果无法对特殊发票抵扣券和发票优惠券进行认证,则购买者应填写申请表,并填写与蓝色特殊发票相对应的特定原因和信息的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出通知。买方不处理进项税的转移。
2.买方购买的商品不属于增值税抵扣项目的范围。如果获得的特殊发票没有证明,购买者应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的蓝色字样。发票信息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发出。买方不处理进项税的转移。
3.如果发生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卖方还应在签发发票后提交相应的企业会计凭证副本。特殊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另外,由于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已累计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由于市场价格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因此一些公司已与客户达成协议以促进销售并向购买者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堕落出于其他原因,卖方会给买方相应的折扣或折扣,例如价格优惠或赔偿。在这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有纳税人折扣和折扣红字的特殊税收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上述卖方应当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给购买者等对于折扣或折扣,卖方可以按照现行《特殊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特殊的红色增值税发票。在
会计期间,卖方应扣除销售收入和销项税,而买方应据此扣除销货和库存货物的成本,并结转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