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为-120,其中-110弥补了05-08的损失,剩余的-10逾期未予赔偿
在2009年的70年构成了04-50年之后,其余20个应缴纳所得税,即20 * 25%= 5
属于混合销售,收到的运费被视为含税的增值税销售
(200 + 11.7 / 1.17)* 17%= 35.7
前提:您收到了17%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200-100)/1.17*0.17=14.53,输出项目29.06,输入项目(即您引用的物料发票)可以抵消为14.53,实际实际付款为14.53
附加税14.53 * 0.12 = 1.74
所得税(200 / 1.17-100 / 1.17-1.74)* 0.25 = 20.93
关于第一个问题。
应付增值税为(150-100)/1.17*0.17=7.26元
关于第二个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利润缴纳的,没有利润不缴纳。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税
因此,公司所得税基数少于50元。可以从收入中扣除至少一部分工资而无需开具发票,不允许扣除的招待费和普通票也可以包含在扣除费用中。
如果其他费用高昂,您可能会亏本而不交所得税!
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含税*税率)
免税销售=含税销售收入/ 1 +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所得税是通过审计收集的,并且收集是经过批准的-批准的收集是给定的收入率,如果您的收入是7%,则您的应税收入是免税收入* 7%含税收入* 7%=应税收入不超过30,000。应付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18%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支付的27%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0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付33%
通常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