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清算

提问时间:2020-04-29 04:46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9 04:46
最佳答案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个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纳税年度计算的。纳税年度从公历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始经营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而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限少于十二个月的,以实际营业期限为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的,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向税务机关的缴纳。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收入是指企业全部资产或交易的可变现价值。价格减去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和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对于如何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的问题,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希望对您有用!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应该怎么填?

所得税结算报告比较难填写,您需要了解整个公司的现状。有几个关键点,无论您是在处理固定资产,库存等,缴税者都应申报税款。清算申报表的期限通常是从您宣布取消之日到填写表格的日期。

(1)资产处置损益。

该项目是根据第一种形式填写的。在填写第一个表格时,我们必须牢记两个要点:

首先是正确确认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结束后,清算企业将没有任何资产,应确认所有清算资产的处置损益。因此,应为实际出售资产填写交易价格,并作为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填写可变现价值。

第二是资产的税基应正确确认。资产的税基是指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税法从应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资产的税基不一定等于账面价值。该计量反映了其账面价值,但其税基保持不变,即根据购置时实际支付的历史成本确定。

(2)债务清算损益。

该项目根据第二个表格填写。所谓“清算损益的责任”,即在偿还负债时,实际支付的金额小于负债的计税基础金额,即税法规定债务不能还清。负债的税基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在计算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税法扣除的金额。一般而言,负债的账面价值和税基是相同的。

(3)其他收入或支出。

(4)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此项应填补的金额应包括当年正常生产和运营期间发生的损失的清算,赔偿期应从当年开始计算,并推后4年,总共可以赔偿5年的损失。

(5)减少(免征)公司所得税。

如上所述,该项目只能根据税额填写“购置的家用设备”或“安全生产,环保,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应获得的信用额度。法。

企业清算时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根据企业清算的有关规定,对清算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和申报表的填写进行了分析。根据财税[2009] 6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主体为应当办理清算所得税的下列企业:一是需要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的企业。和《企业破产法》;清算加工企业。《关于企业改组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规定,企业应当由法人转变为独资,合伙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注册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转移(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应将其视为清算和分销企业,股东应将其再投资用于建立新企业;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不符合特殊加工条件的,合并,分立的企业及其股东应当按照清算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程序及与税收有关的分析(一)关于清算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将继续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清算。进行清算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七个步骤执行清算程序。一种是建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第二种是通知或宣布债权人并注册其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第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第四是处置资产,包括应收账款的收取,非货币性资产的出售等。其中,不可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只有经税务机关批准,才可以扣除损失。 。第五,还清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抵押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命令偿还债务,即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偿还欠税,偿还公司债务。第六,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公司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还清债务后有余额,它将根据出资或持股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每个投资者。失利。公司财产在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七,准备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注册。(2)清算收入的计算从清算程序的角度来看,清算过程是在企业解散后对清算资产进行处置和分配,最终结清企业所有债权和债务的过程。清算收入的计算主要是为了计算处置所有资产期间产生的收入以及清算所有债权和债务产生的收入或损失。另外,企业的清算表明连续经营已经终止,这是企业生存的最后过程。因此,在计算清算收入时,清算前企业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未在税前扣除的递延费用,在税前已扣除但不再实际支付的应计费用,和善意扣除和损失等尚未超过补偿期限的问题。清算收入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表示:清算收入=来自处置所有资产的收入-清算费用确实是无法偿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未确认的递延收益,未确认的索赔损失-未扣除的税前可扣除的税前递延费用已经在税收中以前扣减的预扣费用,不再有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支付的商誉损失。其中,出售所有资产的收入=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资产税基数-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除税前允许的税金和附加费,是指处置资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清算收入时,请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企业终止连续经营,清算期间应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其次,清算收入的计算应视为资产的隐含收益或损失已经实现;第三,清算收入的计算可以弥补上年发生的损失。(3)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清算所得税等于清算收入额乘以25%的税率。由于清算期不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期,因此在计算清算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与优惠政策有关的问题。首先,在清算过程中处置所有资产产生的收入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技术转让收入。税法规定,转让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技术转让业务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说明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表标题项

1.“清算期”:填写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起至清算结束之日的期间。

2.“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包含的纳税人全名。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行描述

2.第2行“负债清算的损益”:填写纳税人的总负债,并扣除负债的清算额以确认债务清算的收入或损失。世界银行在附表2“损益清算详细负债表”中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3.第3行“清算费用”:填写清算过程中与清算业务相关的纳税人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管理,销售和分配清算人所需的评估费清算财产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咨询费等,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和附加费”:填写除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公司所得税和允许的增值税扣除额以外的所有税费和附加费。

5.第5行“其他收入或支出”:填写纳税人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负数)列出。

6.第6行“清算收入”:填写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其税基,清算成本,相关税金以及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8.第8行“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非应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10.第10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纳税法规,填写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但尚未弥补前一个纳税年度的损失额。

11.第11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6-7-8-9-10行。按上述顺序计算的银行的结果为负,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12.第12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3.第1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11×12行。

14.第14行“企业所得税金额的减免(免税)”:填写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5.第15行“海外所得税补偿额”:填写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清算期间产生的海外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应在国内外支付的实际所得税”:金额等于此表的13-14 + 15行。

17.第17行“上一纳税年度应交(退还)所得税额”:填写由于上一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结算和多付,欠款等应缴纳的纳税人(退款)公司所得税额。其中,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额用“-”(负数)填写。

18.第18行“实际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金额”:金额=该表的第16行+ 17。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一“资产损益的处置(4)”行32中的总数。

2.第2行=附表II“清算损益(4)”行23中的总数。

3.此表中的第6行=第1行+ 2-3-4 + 5。

4.第11行=该表的6-7-8-9-10行。

5.此表中的13行= 11×12行。

6.第16行=该表的13-14行+ 15。

7.此表的第18行=第16行+ 17。

附表1“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带有*的行由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写;标记#的行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写;其他部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填写报告。

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根据该表行的内容根据其资产分析并完成报告。

2.“帐面价值(1)”列:填写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定的清算开始日期的每项资产的帐面价值。

3.“税金计算基数(2)”列: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每种资产的税基金额,即确定的税基。购置资产时减少为折旧,摊销,准备金等余额已在开始日期前的纳税年度按照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一栏:填写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每项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写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其税基的余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此表的“资产处置损益(4)”列=“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税基(2)”列

2.第32栏“帐面价值(1)”的总和=该表的第1栏的总和+“ +帐面价值(1)”的+31栏。

3.此列“税额计算(2)的基数”第32列的总和=此表“税额计算(2)的列”的第1行+ ... +31的总和。

4.第32栏“可实现的价值或交易价格(3)”的总和=该表的第1栏的总和+ + +31列“可实现的价值或交易价格(3)”的总数。

5。此表中第32栏“资产处置的利润和损失(4)”的总计=此表中第32栏“可实现的价值或交易价格(3)”的总计-该表第32行的“应税基础(2)”列中的总计=这个表格中“资产损益的处置(4)”列的第1 + ... + 31行。

6。第32列“资产处置的利润和损失(4)”的总和=主表的第1行。

附表2“债务清算损益明细”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带有*的行由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写;标记#的行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写;其他部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填写报告。

不符合公司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根据此表行的内容分析并填写其债务。

2.“帐面价值(1)”列:在清算开始日期,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写纳税人各项负债的帐面价值。

3.“税基(2)”列:根据清算日的税法规定填写纳税人每项负债的税基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余额根据税收规定扣除。

4.“清算金额(3)”列:填写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种负债的清算金额。

5。“损益结算负债(4)”列:填写纳税人责任税基额减去结算额的余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此表中“损益结算负债(4)”列=此表中“税基(2)”列-“清算金额(3)”列

2.此表的第23列“账面价值(1)”的总和=第1列的总和……+“表值(1)列的22”。

3.第23栏“税收计算基础(2)”的总和=该表“税收计算基础(2)”列的第1行+ ... + 22。

4.此表的第23列的总计“清算金额(3)” =第1列的总和+ ... +22列“清算金额(3)”的总计。

5.第23行“清算费用损益(4)”列总计=此表的第23行“税基(2)”列总计-第23行“清算金额(3)”列总计=此表中“结算损益(4)”列的1 + ... + 22行中的总计。

6.第23栏“债务清算损益”的总和=主表的第2行。

附表3“剩余财产计算的详细清单”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第1行“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写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写清算过程中与清算业务相关的纳税人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薪酬,管理,销售和分配清算人所需的评估费清算财产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咨询费等,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以及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员工工资”:填写在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员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在清算过程中填写纳税人对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偿还。

5.第5行“法律赔偿”:在清算过程中,填写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赔偿。

6.第6行“清算税和附加费”:填写除公司所得税和在纳税人清算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允许扣除以外的所有税费和附加费。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金额”:填写在清算过程中纳税人应缴纳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额。

8.第8行“上一年的税款”:填写纳税人上一年所欠的税款和附加费。

9.第9行“其他债务”: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写所有纳税人的资产,以其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清算所得税额,上一年的税后余额和其他公司债务。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写纳税人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从净利润中累积的盈余公积。

12.第12行“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填写纳税人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写清算企业每个股东的名称。

14.第13-17行“清算企业中持有股权投资的比例”一栏:填写清算企业各股东在清算企业中持有的股权投资的比例。

15.第13-17行的“投资金额”列:填写清算企业的每个股东对清算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已分配的财产量”:根据其清算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填写清算企业的每个股东从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中分配的财产数量持有。

17。第13-17行“在此处确认为股息金额”列:据报告,清算企业的每个股东都从清算企业的剩余财产中收取财产,这等于根据该累积未分配利润和累积盈余储备由清算企业持有的股权投资比例计算确认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写。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0行=此表的1-2 -...- 9行。

2.第2行=主表的第3行。

3.第6行=主表的第4行。

4.第7行=主表的第1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