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吗-增值税计算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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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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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扣除

否。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是当年的利润总额

您可以查看利润表

利润计算

您看到损益表中已支付的增值税吗?

没有

有些只是营业税,还有这笔额外费用,而增值税不是通过此帐户来结算的

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可以扣除吗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增值税不可抵扣。

原因:由于增值税原本不包含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因此它既不是收入的组成部分也不是税前利润,因此,增值税原本不是针对公司所得税计算的,也不计入税前扣除额这相当于两个推论。

结论:不能扣除。

增值税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对于享受出口抵免的企业,购买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录的增值税与按照规定的退税率13%计算的增值税之间的差额(4%部分)记入借方。“帐户,贷记”“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帐户。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2.企业非生产性进项税转移的会计凭证摘要。根据发票上记录的金额,在“行政费用”帐户中记入借方,在“应付账款”中记入贷方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可以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吗?答: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1995-11-23)的财政税字[1995] ](第092号)第三条“具有进出口权的制造企业出口的自产商品...在本节中免征增值税,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17%或13。关于增值税”%的税率与本通知第1条所列的税率之间的差(以下称为退税率)乘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RMB)和人民币的税额未扣减或退还的出口货物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所有进项税均不包括在内,并计入产品成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型企业出口不退税减免税率有关的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52号2004-3-3 No.一条“…………在国务院取消或降低某些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之后,不可退还部分的税收负担(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当然是由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第二条“ ...对于退税率较低的商品,应当要求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从增值税进项税款中及时将“免税和减免税”转为成本。因出口退税率差异而无法依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为企业当期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的通知[2000]第84号,2000-05-16)第10条“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包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购置费和税金。 。存货成本中包含的税款,是指不能从存货的购买,自行制造或委托加工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增值税进项税。由于购买商品而产生的增值税输入税额,不能依法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视为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增值税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可以,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反映在损益表中。因此,它与公司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支付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与利润有关,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税款,是指除企业所得税和可抵扣的企业所得税外,企业产生的各种税费及附加。增值税。

扩展配置文件:

(1)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发票的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0号)。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发票在内的凭证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3条第3款规定,应加强对发票的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予加强。这些要求不得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没有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按照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摘要:纳税人获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规定,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或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2)增值税运输服务发票必须注明出发地点,到达地点,车辆类型和车辆编号以及所运输货物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货物运输行业专用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

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并促进纳税人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货物运输(以下简称“专用”)。货运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并填写出发地,到达地,车辆类型和车辆编号的内容,发票时运输的货物的信息和信息在发票的“备注”列中,如果有更多内容,则可以附加一个列表。

其次,为了避免浪费并简化纳税人发票的连接,可以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使用特价货运票,并在7月1日停止使用。

3.铁路运输企业委托收集的印花税信息可以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附属运输企业(包括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从2015年11月1日起,可以使用特殊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铁路收据,货运和杂项收据可用作使用发票清单。

4.除本公告第3条外,其他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和税控系统转换问题的公告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7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款同时废止。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