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我住在大楼》原件:久识同在(作者处理爸爸),欢迎关注,与您合作!刚才有媒体报道说,房地产局的“临时工”帮了100多套房“避税”!根据今天(11月7日下午)的媒体报道,四川省宜宾市徐州区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地产局”)的前房地产档案馆员曾某(音译)已经工作了2年多( 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帮助”了100多套二手房,以发放虚假房屋证,修改收税日期,取消房屋备案等;从而帮助二手房买卖双方少缴税款(包括增值税等)或免税,其后,向29名房地产经纪人和24名二手房东(或买主)收取了“福利费”,总计73。1万元(最高峰一天可领取20,000-30,000元)!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曾梵志第一次收取的“福利费”仅为几百元。当她发现自己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被别人发现时,她的勇气就变得越来越大,即使在工作时间也是如此。 “窗口”直接对那些来买卖二手房的人说:“我会为您签发伪造的证明,我可以使您少交税款,那么您只需要感谢我”!据了解,曾梵志花费了超过70万元,除了自己买一辆“奔驰”汽车外,大部分钱都花在邀请朋友参加聚会上(吃饭,喝酒,娱乐),甚至买奢侈品。 (名额箱包和手表价值一万元)给朋友!值得一提的是,据有关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她收取的“福利费”超过70万元,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也超过70万元!据曾某自己介绍:减免税的40%应当作为“福利费”!那么,问题来了:她收取的“福利费”是否远远超过70万元?上述消息一经发布,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其中,有网友评论说:“临时工”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参考实际情况。特别声明:首先,感谢原始作者的辛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