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800 * 0.17-60 = 7600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 * 5%= 38,000元({}}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利用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中国一直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会将商品出售给分销商。这样,还可以减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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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根据税法(法人,自然人),根据当前所涉税法,并遵守税法并遵守税法,根据“允许的”,“不允许的” ”和“不允许”项目,内容等要进行预计划和对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管理,投资和融资等活动的财务目标。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他们可以是税务筹划代理或雇用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该国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因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适用的所得税率。对于投资企业
财产税的计算方法
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您必须首先了解如何征收财产税以及如何计算财产税。财产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从价税和租金税。
其中,从价税基为:
1.根据财产的原始价值减去10%-30%的残值;
2.不论其会计方式如何计算,财产的原始价值均应包括土地价格,包括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价格,以及土地开发成本;
3.在扣除10%-30%的独立地下建筑物之前,确定房产的原始价值;
(1)如果地下建筑物用于工业用途,则将房屋原始价格的50%-60%用作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
(2)如果地下建筑物用于商业或其他目的,则房屋原始价格的70%-80%为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
4.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为10%-30%。
的公式为:应税金额=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原值扣除率)* 1.2%
收取租金的税基:
1.租金收入
2.如果使用劳动收入或其他补偿形式支付租金收入,则应根据当地同类财产的租金水平确定;
3.个人租房并收取4%的房地产税;
4.租赁的地下建筑按照相关规定对租赁的地上建筑征税。
房地产税税收筹划分析
从税率开始。
从价税和租金引起的税率不一致。税率差异导致的税收筹划空间为:
(原始房价+土地)*(1-原始值扣除率)* 1.2%=租金收入* 12%
换句话说,从价和租金征收的临界点是(原始房价+土地)*(1原始价值扣除率)=租金收入* 10倍。
当(原始房价+土地)*(1原始价值扣除率)>租金收入的10倍时,租金应支付的房地产税要少一些;
当(原始房价+土地)*(1-原始价值扣除率)<10倍于租金收入时,减去自用房地产税。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向关联公司进行房地产租赁,以使他们有资格征收税款并增加收入。
房地产税收筹划1.将房地产税的税收范围用于计划
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城市,县,建制镇以及工矿区都征收房地产税。这意味着超出此范围的财产无需缴纳财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车辆,船舶使用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财税[1987] 3号)明确了应税房地产的范围:“房地产”。以房屋的形式表示的财产。房屋是指具有屋顶和周围结构(两侧都有墙壁或圆柱)的地方,可以抵御风吹雨打,并且可以用于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存储材料;它独立于房子围墙,烟囱,水塔,变压器塔,油罐和油罐,酒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温室,砖窑和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建筑物均不属于财产。根据税法,房地产税是对房屋征收的。企业自用房地产的房地产税,是根据原始房地产价值的残值减去10%-30%计算的,税率为1.2%。房地产的原始价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在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帐户中记录的房屋的原始价格。因此,只要栅栏,烟囱,水塔,变压器塔,室外游泳池,室外,自用物业应缴纳的房地产税的规划应紧密结合房地产原始价值的核算。水池可以分别预订诸如酒窖,池塘,窑炉,水箱等的建筑物,以节省原本不会支付的财产税。
房地产税收筹划的具体案例:华美公司在内陆省的一个中等城市建立了一个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区除了建造工厂和办公楼外,还计划包括工厂围墙,烟囱,水塔,变压器塔和停车场。游泳池,游泳池等建筑的建设成本估算为4亿元,其中厂房,办公楼的建筑成本为2.5亿元,其他建筑设施的成本为1.5亿元。如果以40万元作为房地产的原价,华美公司应当自工业园区建成之日起缴纳房地产税,并每年缴纳房地产税(全省扣除率为30%)。 )= 40 000×(1-30%)×1.2%= 336(万元)。如果公司计划将工厂厂房和办公楼以外的所有建筑设施(例如停车场和游泳池)露天建造,并将这些独立建筑物的成本与工厂厂房和办公楼成本分开进行计算,他们分开,这部分建筑物的建筑成本不包括在房地产的原始价值中,并且无需支付房地产税。这样,华美公司每年只需交纳不到126元[15000×(1-30%)×1.2%]万元的房地产税。
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具有住房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征收房地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 181号)明确了对有住房的地下建筑物的房地产税收政策。职能。也就是说,自2006年1月1日起,暂时未征税的具有房地产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已纳入房地产税范围。同时,很明显,所有在房地产税范围内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完全在地下的建筑物以及地下民防设施等,均应予以征收。按照有关规定征收。新法规并未将所有地下建筑物都纳入税收范围。需要征税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房地产特征的概念。财税[2005] 181号对此进行了定义: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是屋顶和维护结构,可以抵御风吹雨打,可用于人们的生产,操作,工作,学习,娱乐,生活或居住。存放用品的地方。其他不符合此要求的地下建筑,例如酒窖,池塘,窑炉,水箱等,仍不包括在房地产税范围内。
房地产税规划II。通过改建自用地下建筑进行规划
房地产税筹划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房地产税是根据扣除后的房地产原值的残值计算并缴纳的10%至30%。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的残值计算的,税率为1.2%;财税[2005] 181号提出了一种新的自用地下建筑概念,即“应税房地产的原始价值”。具体来说:对于工业房地产,应将房屋原始价格的50%至60%用作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应缴财产税额=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10%至30%)]×1.2%对于商业和其他用途的房地产,应将房屋原始价格的70%至8096作为应税财产的原始价值。应付财产税的应纳税额=应纳税财产的原始价值×[1-(10%〜30%)]×1.2%。
确定应税房地产的原始价值后,地下建筑物的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与原始计算方法相同。由于针对自用房地产的不同用途的税款计算方法不同,实际上,您可以通过更改地下建筑物的用途进行相应的计划。
注:1.财税[2005] 181号调整的征税对象是一栋独立的地下建筑。适用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非独立地下建筑,例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和购物中心对于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和地上房屋作为一个整体,并按照有关地上房屋建设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征收房地产税。因为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最初在房地产会计账目中反映为房地产的统一原始价值,这与现行税法的规定一致。
,财税[2005] 181号规定,出租地下建筑物,必须按照有关出租房屋建设的有关规定计算和征收房地产税。这也与原始政策和税务部门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同。
房地产税收筹划III。通过租赁和仓储的税收方式进行不同的计划
房地产税计划政策依据:如前所述,房地产税有两种方法:从价税和租金。这两种方法适用不同的税基和税率。对于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以下公式确定是租赁还是仓库:假定公司财产的原始值为Y,并收取年租金Z,则财产税“值的扣除率”增值税”是A(A代表10%到30%之间的任何数字),则应付的房地产税为Y×(1-A)×1.2%,应支付的房地产税Z×12%。当Z×12%> Y×(1-A)×1.2%,即当Y÷Z <10÷(1-A)时,选择从价计算总和;否则,选择征集;如果Y÷Z = 10÷(1-A),租赁或仓储对房地产税的规划意义不大,纳税人只能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具体情况:甲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在甲,乙省有一个闲置仓库,原始价值为2000万元,净值为1600万元。目前,B公司计划将A公司的闲置仓库出租给A公司,C公司计划将A公司的闲置仓库出租给B省,其初始年租金为160万元人民币。其中,省A规定房地产税的扣除率为30%,省B为10%。经计算,甲公司决定与乙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并与丙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原因如下:
1.如果与乙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假设不考虑其他税收问题),则支付的房地产税= 160×12%= 19.2(万元)。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并将房屋的租赁行为改为仓储业务,也就是说,公司A将在最初准备出租房屋后照顾公司B打算存储的物品,从而将原始租金转换为收入转化为仓储收入。根据该计划,可以按价值征收房地产税,应交房地产税= 2000×(1-30%)×1.2%= 16.8(万元)。不难发现,与租赁形式相比,仓储形式可减少房地产税负担2.4(19.2-16.8)元。因此,应与B公司签订仓储合同。
2.如果与C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假设不考虑其他税收问题),则应缴纳的物业税= 160×12%= 19.2(万元)。如果公司A和公司C签订了仓储合同,则根据该计划,房地产税从价抵扣率为10%,应交房地产税= 2000×(1-10%)×1.2%= 21.6(万元)。两者相比较,使用仓储将增加房地产税负担24,000元(211.6至19.2)元。因此,应与C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以上分析:1.如果甲公司的两个物业所在的省份规定的扣减比例为20%,则按存储方法应缴纳的物业税= 2000×(1-20%) ×1.2%= 19.2(万元),应交租赁房地产税= 160×12%= 19.2(万元),此时不存在节约房地产税的问题; 2,企业拥有的财产是否在省内除非该比例小于20%,否则采用仓储方式应缴纳的财产税要高于对外租赁,应采用租赁形式; 3.如果企业拥有财产的省份规定的扣除率大于20%,则应采用仓储方法。房地产税低于对外租赁应交纳的房地产税,应采用入库方式。
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租赁和仓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签订哪种合同最终取决于合同各方为自身利益而制定的结果。对于甲公司,只需要提供一个空仓库就可以租赁,而储存的货物的安全由乙公司承担;而存储则负责存储货物的安全。因此,A公司必须配备专门的仓库管理人员。,购买相关设备和设施,将相应增加员工的工资和支出。如果存储的物品被盗或发霉,A公司仍然有赔偿另一方损失的风险。如果在扣除这些费用之后,甲公司仍能获得可观的收入,那么仓储方法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节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