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也称为节税计划,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允许公司通过事先的投资和管理计划以及安排,尽可能地从税收负担中获得税收利益的管理活动。财务管理活动。在西方国家,节税计划也称为“税收计划”,这一概念几乎家喻户晓。
税收筹划的要点是:
1.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即减少负税。这与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一致;
2.节税计划是根据国家税法制定的,该税法必须符合国家税政策指南并遵守税法和法规;
3.节税计划的主题是纳税人。企业是主要的节税计划者;
4.节税计划的手段是“计划和安排”;
5.节税计划通常是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之前甚至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之前进行的。
节省营业税
节税技巧
1.善用税收优惠
张和王都将注册一家公司,成为自己的老板。张先生于6月30日注册了公司。 Wang在7月1日注册了公司。每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天的差异,同时向税务机关提出了申请,要求享受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年下半年,张先生和王先生都失去了业务,但张先生的公司获得了税务部门的批准。从明年开始,该年已经享受了一年的所得税减免。它需要缴纳所得税,并且由于该年度的损失,该年度的免税额计算没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王的公司可以选择先支付今年的利润,然后从明年开始计算并享受一年的所得税优惠。由于当年的亏损,根本没有利润,因此选择纳税是没有意义的。王的公司可以去明年获利后,计算一年的免税额。
2.如果存款少,则滞纳税
企业应在提交申请后及时缴纳税款,但存款少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那么,押金有多少能延迟纳税呢?
当可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时,或者当支付的工资不足以支付应付税款时,可以采用递延税款支付。(注:可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无法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的存款以及各种特殊存款。)
3.注意发票是否有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
签订合同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但是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尽管发行人已经执行了合同,但是所提供的发票存在问题。开票时,我们必须注意三个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
1.伪造发票。提供的某些发票是从第三方购买的,或者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实发票,但发票未标准化。付款单位名称不正确,税率不正确,商品名称不在开票方的业务范围内。
3.要求其他部门开具发票或购买失控的发票。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发票有问题,则购买者将承担责任。显然,开票方违反了规定提供了发票,但要求买方承担法律责任。真的是躺着射击。同时,如果您想让开票方负责,则很难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
因此,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添加保护条款:如果开票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并且买方将造成损失,则开票人将承担所有损失并赔偿他们。一方面,添加了保护条款
之后,您可以向结算方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如果发票确实有误,则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直接找到开票方的索偿,而不必寻找法律依据毫无疑问地获得补偿。
4.及时监督合同的执行,不对另一方的逃税负责
某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广告中承诺:购买房屋的契税。房主买房后,合同中还规定契税由房地产公司承担。
然后,业主搬进了新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当我去申请房地产证书时,房屋管理部门通知我尚未支付契税,因此我必须先付清契税才可以申请证书。房主自然会对住房管理部门有一个理论:很明显,房地产公司答应买房并缴纳契税。现在所有者为什么要支付契税?
实际上,契税的纳税人是购房者。房屋管理部门不重视房地产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业主很无奈,必须先缴纳契税才能申请房地产证书。契税必须退还给房地产公司以结清账单。
实际上,我们公司从注册之日起就确定企业的税收和税收风险。
除公司外,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独资企业,企业主等。但是,许多企业家盲目选择,因为他们不了解各种类型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税收的差异。后果是严重的的。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各种类型的公司组织之间的区别。
01
独资经营,个体经营,公司
和有什么区别?
1.不同的民事主体对债务的责任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民事主体分为三类: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每种民事科目都细分了。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公司不同组织形式如下所示。
个体工商户:工商机构是自然人,并依法进行注册。组织有三种形式:个人业务,家族业务和个人合伙。他们都有无限的债务责任。
独资企业:是指根据《独资企业法》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由自然人投资,其所有资产均为投资者个人所有,而投资者的个人( (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的公司债务负责任的企业实体。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相同,但名称不同,没有区别。依法授予法人实体独立经济责任的地位,且投资者仅对所投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其次,税收政策不同
全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相同:它们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教育补助金和地方教育补助金,并每季度申报一次基础。
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股息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补助金,地方教育补助金。可以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自我声明。
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哪种类型的企业的税收最少?
02
从节税的角度考虑
独资,个体经营,公司
我应该选择哪一个?
我们不首先考虑个体经营和独资企业对债务的无限责任,因为您想注册一家企业,而不是为了未来的业务风险,而是考虑其合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情况1:
如果注册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将来赚钱后,首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特殊的地区利益)政策)。
其次,如果要提取从公司赚来的钱,还需要支付20%的股息所得税。平均而言,您需要支付40%的税。
例如:您的公司在2019年的净利润为200万,您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00,000 = 200万x 25%,其余的150万,则需要为股息支付个人所得税=300,000 = 150万x 20%。
也就是说,您的公司的净利润为200万,您需要支付80万税金,税负为40%。
情况2:
如果我们注册为独资经营或个体经营,则将来赚钱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
根据《 2019年新税法》:个体工商户和独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5级计算,最低为5%,最高35%。
例如:您的2019年净利润为200万,您需要支付个人收入(营业收入)税= 635,400 = 200万x 35%-65,500(快速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您获得200万的净利润,则需要支付634,500税,实际税负约为32%。
此外,如果我们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然后选择批准征收方式,则相应的税率将降低而所缴税款将减少。
作者简介:银行职员杨磊(Yang Lei)从事现金管理业务,并对公司资金管理研究充满热情。
企业海外业务的扩展产生了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建立海外资金中心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提高资本集中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其中包括税收成本和风险考虑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企业可以从库房主体的选择和资金池的结构等方面进行节税操作。
国内企业的“走出去”步伐加快了,“全球化”运营已成为一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促使众多国内优秀企业成长为世界百强知名企业。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出台和发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商机。
对公司资金管理和升级资金管理模式的需求很大。随着“走出去”公司在海外的扩张以及跨国公司的全球布局,公司资金管理也开始发生全球变化,资金模型和功能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发展和升级。
海外金库的概念和功能
随着企业海外业务的加速发展,企业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建立海外资金中心来统一管理和分配海外资金。公司海外财务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两类:
首先,是跨国公司的“内部银行”,以协调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集团的整体财务成本;
第二个是企业的结算中心,它统一收取和支付会员单位费用,管理会员公司的现金和兑换,对冲及其他活动,从而减少了结算成本,减少了集团资本占用,降低了财务成本,并将集团总部增加到整体资金。控制。
选择海外财务中心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选择海外资金中心时,公司通常需要考虑资本中心的政治环境,财务环境,税收法规,银行服务,时差等,以及其自身的业务发展目标,成本有效性和其他因素。因子。
实际上,大多数公司将在荷兰,卢森堡,新加坡和香港等金融服务发达,资本自由流动,税率低或税制简单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海外财务中心,中国。从“走出去”企业的情况来看,中资企业对在香港或新加坡建立全球资本中心更感兴趣。现在,以香港和新加坡为例,说明在选择海外财资中心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它还分析了香港,中国和新加坡作为“走出去”的公司设立海外资金中心的地点的优势。
库房中心的选择将对企业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般而言,在选择设立资金中心的场所时,公司会考虑三个方面:提高资本集中度,预防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
1.从促进集中管理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选择地点需要促进集中交易帐户以实现集团集中管理的目标,而成本效益分析应包括简化合作伙伴银行关系策略以及总体存款和贷款的需求。
一般来说,公司会选择在一家海外控股公司或已建立机构的地区建立一个金库,并选择一家具有本地综合实力的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业务合作伙伴整理并精简合作银行结帐并与小组合作实施集中管理。
2.从改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考虑本地市场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要求,本地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产品和服务的深度以及本地法律,仲裁和政治等,以促进实施集团的内部治理政策,包括外汇,利率和交易对手风险。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具有以下优势:
中国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拥有全面的现金管理和国库产品及服务,以及完善而可靠的法律体系。设在中国香港的资金中心可以有效地增强集团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
新加坡是世界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世界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和世界第二大财富管理中心。同时,新加坡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拥有利率自由化,法律和监管体系完成。
3.法律和税收方面的考虑
的考虑角度:考虑到当地的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的程度,当地法规是否允许公司参与本地,跨境和海外资金收集服务。企业需要考虑或避免建立对内部交易的存款和贷款利息征收预提税,对银行存款的利息征收预提税的场所,并考虑当地法规中弱化的资本规定(如果有)是否不利到组的状态。
香港,中国和新加坡针对与库房相关的业务的法规和税收政策如下:
1.当地法规
香港,中国大陆和新加坡没有外汇管制,也不征收任何股息税或预提税(新加坡必须遵守FTC的优惠政策)。香港,中国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对跨境资金收集和分配,企业跨境融资,内部结算,收款和支付等没有其他监管限制,是建立企业资金中心的有利场所。
2.税收优惠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财资管理中心,以吸引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并经常引入各种税收和政策优惠。
中国香港: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和内地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公司财务中心,香港政府在税收法规修正案中引入了相关的税收优惠,该修正案于6月生效。 2016年3月3日。此税收优惠无需提前应用。仅在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时才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税收优惠有两个方面:
符合条件的利息费用扣除在特定条件下,计算资本利得税时可以扣除公司资本中心在运营集团内部融资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非香港关联公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利息收入缴税不少于中国香港适用的税率)。
集团内部融资的条件是:
(1)参与资金集中管理的会员公司可以是香港中国公司或非香港中国公司,至少需要其中4家;
(2)每月平均收集和/或分配的资金数量至少为4;
(3)每笔贷款交易不得少于250,000港元或等值的外币。
符合条件的利得税减免是对库存业务中符合条件的利润的所得税减免50%(即8.25%)。合格的公司财务中心和合格的财务利润条件如下:
(1)在中国香港进行国库中心和国库活动的中央控制;
(2)资金活动/交易的利润和总资产不得少于资金中心的利润和资产的75%;
(3)需要从中国内地或非香港联营公司提供的资金服务/交易中产生合格的利润,包括资金池管理(例如建立资金池,进行现金流量预测等) 。),付款管理(集中式支付服务),投资服务(提供增值服务,例如存款,存款证明,债券,票据等),风险管理(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意见,例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相关对冲工具)例如远期和期货合约等。),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提供投资建议,融资咨询服务等),融资服务(例如提供担保,备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
新加坡:为了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在新加坡建立金融和资本管理中心,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于2016年推出了最新版的FTC税收减免“金融和库房中心奖励”,允许公司从合格的服务和业务中受益在费用,利息,股息和收入上获得较低的税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所得税优惠金融和基金管理业务偿还给银行或经特殊批准的关联公司的贷款利息免征预提税。符合条件的公司要求的所得税税率已从17%降至8%。
(1)适用于从在集团内提供合格服务的公司收取的费用;
(2)适用于来自自身合格业务活动的收入以及来自经批准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间接收入;
(3)适用于从金融工具交易中获得的利息,股息和收益。
美国财政部就向新加坡境外的银行和公司的非新元借款支付的预扣税优惠利息;海外认可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在美国国库中心的存款和利息支付,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商业活动和服务,则可以享受预扣税优惠。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必须满足:
(1)年度运营费用为350万新元;
(2)雇用至少10名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条件。税收优惠期为5年,可以延长。
3.税收协定
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两国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缔结双边税收协定的有效方法。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缔约国双方必须作出相应的让步,以达成一项条约,使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优惠待遇。
中国香港:与3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 2016年香港税收(修订)(第2号)条例》中的“公司财务中心”)
新加坡:已与75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新加坡金融和库务管理中心税收优惠计划,这是PWC截至2018年4月的政策解释)在政治环境,金融环境,外汇管制和税收政策方面,香港,中国和新加坡是海外金库的非常合适的地点。在实际选择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和建立资金中心的预算成本。
海外金库中心的税收成本,风险考虑因素和计划建议
在海外金库的建立和运营中,税收成本和风险的考虑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公司来说,弄清与离岸金库中心有关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很重要。
税收成本和风险注意事项
1.涉及的税收
(1)所得税。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吸引大型跨国集团建立本地金库,它们通常会提供优惠政策,例如上述的香港,中国和新加坡。因此,公司除了了解地方税法外,还需要了解地方政府对库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收成本。
(2)预扣所得税。利息预提所得税是一种常见的税收成本。一般来说,利息支付者是预扣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利息接收者是实际的纳税人,但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税收安排是通过商务谈判来传递的。
计算利息预扣所得税时,首先需要了解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和法规(税率),然后是财务中心是否已签署了国际与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例如,中国内地税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率为10%,而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税收协定,预提所得税率为7%。
(3)增值税和其他流转税。除了所得税和利息预提所得税外,跨境支付利息还可能涉及流转税。例如,中国支付外国利息。除了预扣所得税外,它还必须支付增值税。
2.转让定价风险
海外金库中心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转移定价策略通常会对集团的总体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产生重大影响。作为跨境资金分配中心,金库中心通常涉及与会员单位的许多相关交易。如果财务中心的税收负担较低或有某些税收优惠措施,则可以通过全球资金分配来降低集团的整体价值提供税收条件。
但是,在特定的业务运营中,企业需要澄清金库中心和交易对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特别注意合理的业务目的并防止税收风险。
3.防止资本稀疏规定的影响
弱资本也被称为“资本隐瞒”,“股份隐瞒”或“收益回报”。防止资本金稀少的规定规定了公司可从关联方获得的最大贷款额。如果发现其债务融资比率过高而没有合理的商业原因,则可以判定为避税。这种免税原则是:
首先,利息支出可以在投资企业所得税之前支出,但是股息不能支出。
其次,在某些国家/地区,股息的预提税率高于利息的预提税率。例如,美国对股息征收预提税,并免除利息税。基于上述避税的可能性,许多国家已经采用了防止资本弱化的法规。
因此,企业还必须充分考虑财资中心所在地区和相关地区的资本弱化法规。
有关全部内容,请参阅《美国财政部中国》杂志2019年4月期。
原标题:口述历史:我们目睹了主要税制的重大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间,在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画了水墨,画了宏伟的发展历程。作为税收最有影响力的方面之一,留下了哪些令人难忘的图画,重要的经验和启示?国家税务总局退休干部局的退休干部将向您介绍新中国税收的发展情况。
参与增值税改革
付桂华,现年66岁,是国家税务总局原营业税管理部助理检查员。
1953年,我出生在丹东,与朝鲜隔江相望。在新中国的阳光下,我从一个长发的女孩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 1979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税务工作。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尝试增值税改革。当时,我们对产品的每个产销环节都征收全额税,这不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为了推动增值税改革,在1980年初,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选择了广西柳州的机械和农机工业作为该国增值税的试点。改革,并派人到当地进行研究和计算。会员。
我们乘火车去了柳州两天两夜。当时,为了尽快开始工作,我买了赶上的车票,因为我们年轻,我们就坐在柳州站。我下车时几乎把它放在平台上,因为过去两天我无法进食或睡觉,而当我跪在平台上时,我就呕吐了。但是那时,我们的年轻人很高兴,因为我觉得刚大学毕业后,我就能参加国家的税制改革工作,我的心充满自豪。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指导公司填写数据,计算和汇总并最终编写报告。每个企业必须填写一年的产品销售和税金,以及购买工业原材料(例如,机械行业购买的钢材,电力消耗等),并计算分配给每个企业的原材料产品。确定扣除额并设定合理的增值税率。我们在柳州住了两个月,从三月到五月,柳州酷热难耐。当时没有空调。我们住的旅馆只有一个吊扇。由于空气湿度高,水印从旅馆的墙壁流出。当时,更不用说计算机了。没有计算器。我只能用算盘。同性恋者基本上是赤膊地用肩膀上的毛巾擦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为今后全国增值税改革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1980年代中期,国家计划取消投票并调整纺织品价格。国家物价局需要衡量纺织品价格调整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作为财政部税务总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被调任到项目团队。我主要测量了价格调整后对税收的影响。我将需要在几天内提交报告,以计算每个省每种纺织品的税率变化发生了。工作开始后,物价局给了我大量的国家数据。我设计了表单,填充了数据,然后清除了数据。我住的旅馆房间是我的办公室,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我把书桌拖到床上,坐在床上工作。我半夜躺下睡觉,有时候我什至没有洗脸。那时,饮食成为一个问题。如果必须赶上开放时间,我不敢离开办公桌,因为担心数据会被破坏,这将使我失去全部精力。另外,至少要花半个小时才能吃饱,我实在不忍心耽搁。所以我请同屋的同志帮我把泡菜和泡菜带回来。当我完成后,我可以咬一口。这样,我几天没离开房子,终于成功完成了工作。
过去,我珍惜所有这些艰难的日子。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不会畏缩,但我有勇气承担责任并在困难中前进。
经验丰富的所得税改革
伊云鹤,现年79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处监察员。
1960年代,学校毕业后,我被国家指派在内蒙古包头的一家大型军工企业工作。1985年下半年,我被调到当时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开始了我人生的新时期。
在1980年代中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得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发展,各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共存的分配系统。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监管和分配的作用。在此期间,所得税作为主要税种已经进行了重大改革,我也参与其中。
首先是制定个人所得税法规。1986年初,我被调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集体企业所得税司,并参与了《个人所得税调节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为了找出这种税收的来源,并了解基层税务机关和社会的建议,我去了上海,浙江和江苏进行调查。由于任务紧迫,从国家税务总局内部讨论到财政部批准仅用了半年时间。
尽管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引入比较顺利,但在实际征收和管理中遇到了太多问题。为此,我们与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加强个人收入调整税的预扣和支付,这在当时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每年,我们还定期组织税务局交流工作经验,讨论改进措施,并提出“消除征收差距”的目标,即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都必须消除其管辖权(市),县和乡镇(镇)。当不实施实名制税收制度且个人信息难以掌握时,这些措施更适用。
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私营经济制定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已提上日程。
这项工作属于我工作的集体公司所得税办公室。在赶往江苏,浙江和福建等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的同时,我们也正在草拟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上述法规的草稿完成了,起草,提交,审查和发布工作也就完成了。条例颁布后不到半年发布了实施细则。随着时间的推移,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民营企业会计制度。
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为国家赚取外汇以及贡献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参与制定私人经济所得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也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好机会。
税收研究的繁忙时期
尤克洁,现年85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局长。
我来自江苏无锡。1953年,他去了苏联莫斯科金融学院学习。 1957年回国后,他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营业税和海上石油税的工作。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后,我担任地方税务局局长。 1996年退休后,我在中国税务学会工作。我直接参与了1958年,1973年和1994年的税收改革。我参与了统一的工商税法规(草案)和工商税法规(草案)的起草。
1957年,我去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与企业有关的税收工作。盐税最初由轻工业部征收,后来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最初由轻工业部负责征收工作的于强同志也移交给了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后来,这两项任务由我们承担。我已经在不同地方看到了土壤盐,海盐,井盐和板盐的税收。当时,山东省寿光县还不是一个蔬菜基地,那里的所有盐都是晒干的,海滩都是盐滩,井水都是咸的。很少有人进来。
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那时,我们发现沿海有油田,但是我们没有技术,也没有人才。我们没有发展以及如何发展。有人认为,寻找外国人来发展是对国家的背叛,这相当于向外国人提供资源,但是没有外国人就无法发展。后来,决定对外开放,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和伊朗的公司来了。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国家海洋石油税收局,后来改名为财政部海洋石油税收局,我去那里工作。
海洋石油税收局是一个副部门级单位。最初,它是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进行的。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了局的系统的建立。在上海,天津,湛江和广州设立了四个分支机构。成立了收款处。在早期阶段,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与外国投资者接触,讨论如何发展和如何分配。主要问题是如何纳税。后来,通过“分裂石油”的方法确定了该石油是按比例开采并提供给外国的,其余包括税收在内属于我们。几年后,我们对矿区的使用收取了费用。
在开征新税的过程中,我们当地税务部门的同志们做了很多研究,包括土地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前夕,国务院领导人在北戴河举行会议。我在北京负责起草一些有关地方税收的临时法规。
我从事税收工作已有几十年了。我一直记得党员的地位,也记得我最初的意图和使命。我与总局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同事们不断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研究业务,为祖国的税收事业做出了贡献适度的力量。
服务管理的初衷并未改变
苏小路,现年73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司助理检查员。
自1978年底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坚持依法征税,遵循国际惯例,为改革开放服务,一直是涉外(国际)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单独的涉外税收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到统一税收制度下的国际税收管理,尽管所管理税收的种类和内容在不断变化,但上述基本原则没有改变,其初衷是管理服务没有改变。
1979年底,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外国税收办公室,其职责是协调和处理外国的税务事务。统一的方式。当时,财政部整个国家税务总局只有69人,而我们部门的人员较少。1980年代初,我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系统搬到办公室,在那里工作直到2007年退休。27年来,我一直在涉外(国际)税务方面的工作。
回顾涉外(国际)税收的发展,我认为有几件事情更为重要。
首先,建立税收法律和税收原则。
改革开放后,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如何解决税收问题?这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当时,国有企业采用了上缴利润的形式。对于外国投资者,国家决定采取税收形式参与外国企业的利润分配。由于采用了税收,因此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从一开始,涉外税收就一直坚持法定税收原则。如果有法律,则征税,并且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征税。这在促进中国税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1981年颁布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所得税征收问题。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收待遇,税率水平,减税和免税方面存在差距。同时,国内要求统一税率和统一税收优惠的呼声也在增长。为解决这些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上述两项公司所得税法合并,制定并实施了外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
参与这些法律和相关工作后,我深深感到,在改革开放和吸引外资的过程中,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合法税收的原则都无法改变。
其次,中国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示范组织(OECD)和联合国(UN)税收协定的原则,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范本草案。
改革开放之初,税收协定对中国来说是新事物。以前,中国仅在协定和协议(例如国际运输协议和国际航空运输协议)中包括税收规定。没有单独的税收协定。
改革开放后,税收协定在避免或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要为中国起草税收协定范本草案,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经合组织模板于1960年代形成,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联合国模板也已于1970年代提供,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从1980年到1983年,我们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的模型草案,以促进税收减免和税收协定谈判中间接投资收益的宽恕。1981年,中日两国首次就税收协定进行了谈判,取得了成功并积累了经验。1983年,中日两国签署了第一份外国税收协定。
第三,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完善,开创了许多先例,并为税收征管提供了经验和参考。例如,在检查了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纳税申报表之后,在设计与外国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时,我们添加了“誓言”的内容并实施了宣誓制度。再例如,我们研究制定了涉外税务检查程序,审计程序和反避税规定,并颁发了涉外税务检查证书。再例如,在1990年代初期,首先研究了先进的计算机方法在涉外税收的税收收集和管理中的应用,并开发了反避税信息软件以及税收和管理软件。
第四,借助国际组织的合作平台,国际税收管理合作,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治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平台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帮助下,积极参与了国际税收改革,促进实施和促进改革成果。
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王秀,现年72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1968年,我从北京来到山西省大同市。1972年的一天,从公社招募了两个人。他们来自大同市财政局。尽管当时财政局的工作机制尚不清楚,但我还是先签约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我被分配到更远的寇泉第三税务局。在此之前,大同市税务局没有女同性恋者下乡收税。我们是第一个下乡的女性税务管理人员。这样,在有经验的税务干部的领导下,我们不仅可以到企业去查收,还可以到农村去收卖种子,蚕豆的促营业税。凭借不断的现场工作经验,我成为了该局业务的骨干。我还负责关键税收来源大同水泥厂的征收和管理。
之后,我从口泉支行转到大同市局税务管理科。当时,税收征管仍在税收管理部门。1987年,我从大同调到财政部税收征管司。
从改革开放后的几年到迁回北京,我清楚地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已经转移党的工作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影响。税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增强。
我已经在税收征管部门工作了13年。1997年是国家税务系统加强努力的一年,稳步把税收工作的重点转向收缴和管理,转移到基层,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同年,征收和管理部分为三个部门,并成立了审计局和注册税务会计管理中心。2000年,我被调到信息中心,担任信息办公室的主任和副主任。我一直致力于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工作,直到2007年退休。退休后,我仍在观察税收的变化和发展。传统的收入征收方式正在发生细微变化,高质量,高效,统一的税收现代化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作为前纳税人,我感到非常高兴。